2020年10月征期日歷
1、征收項目:增值稅、 消費稅、 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印花稅、 資源稅、 文化事業建設費 、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稅費、 大中型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海上石油礦區使用費 (按月)
申報日期:10月1日-10月23日
2、征收項目:增值稅、 消費稅、 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印花稅、 資源稅 、環境保護稅、 文化事業建設費 、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稅費、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 (按季)
申報日期:10月1日-10月23日
3、征收項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申報日期:9月16日-11月30日
4、征收項目: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
申報日期:1日-19日,21日-31日
5、征收項目: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報日期:1日-31日
6、征收項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申報日期:9月1日-12月31日
7、征收項目:車船稅
申報日期:1月1日-12月31日
8、征收項目: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
申報日期:具體日期以天津產權交易中心每月9日發布在“天津小客車指標調控競價系統”上的《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公告》所公布的成交價款結清時限為準。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稅人。
1、1月、6月、7月、9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2月15日為星期六,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7日。
3、3月15日為星期日,3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3月16日。
4、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至4月20日。
5、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2日。
6、8月15日為星期六,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7日。
7、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3日。
8、11月15日為星期日,1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1月16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天津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