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互換土地,在土地權屬不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互換後,甲乙雙方各自不再享有各自換出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系,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各自就換入的土地與發包方確定土地承包關系,享有換入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如在互換土地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互換土地的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交付方式為(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的.任壹方鑒證,甲乙雙方應分別向對方出具自己簽名的互換土地交付收據。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壹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壹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據具體損失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