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名法》的出臺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壹座裏程碑,它對保證電子商務交易、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而且對今後電子政務以及未來全面的社會信息化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從國內外的發展實踐來看,電子商務分為三個層次。第壹個層次是企業上網,企業建立網站在互聯網上發布各種企業和產品信息;第二個層次是網絡營銷,企業通過網絡來搜集市場信息和商業機會,進行產品推廣和銷售;第三個層次是標準化網上交易,即包括簽約、支付等的壹系列交易程序全部在網上完成。現在發達國家電子商務發展已經達到第三個層次,而我國電子商務進展緩慢。這裏面原因很多,但缺少相關法律保障是其中壹個很重要的制約因素。在沒有相關立法保障的情況下,網上簽名簽約無法進行,網上交易無法開展,企業只好采取在網上溝通信息、然後以傳統方式完成交易的這樣壹種“土洋結合”的方式,使我國電子商務只能停留在企業上網和網絡營銷的層次,而無法向更高壹級的層次發展。
《電子簽名法》的出臺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它解決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這壹基本問題,並對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電子簽名的安全性、簽名人的行為規範、電子交易中的糾紛認定等壹系列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有了《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電子商務發展中的許多問題就有了解決的依據,真正的網上交易將會逐步發展起來,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壹些問題也會在發展中逐步解決,我國電子商務將會很快走出無法可依、盲目無序的狀態。
雖然《電子簽名法》已經出臺,但是也要看到,電子簽名應用要真正鋪開還有壹些實際問題需要解決,比如認證標準問題。從國外經驗來看,即使在電子商務最發達的美國,電子簽名的技術標準在很長時間裏也沒有得到較好的解決,甚至在壹定程度上遲滯了電子商務的發展。現在國內已經有’" 多家各類的電子商務認證機構,這些認證機構采用的認證標準並不統壹,有以非對稱密鑰加密系統為基礎的電子簽名系統,有以生物識別技術為基礎的電子簽名系統,還有其他壹些標準。這些采用不同標準的電子簽名認證系統要實現互聯互通,還有大量的問題需要解決。同時,從電子商務發展的整體環境來說,電子商務發展涉及到許多因素,如網絡安全環境、市場信用制度、商業行為習慣等,我國電子商務的基礎環境還很不完善,電子商務要充分發展起來還需要很長的壹段時期。現在各方面需要做的,是要大力做好《電子簽名法》的宣傳、推廣和落實工作,以《電子簽名法》出臺為契機,積極引導國內電子商務發展,使電子商務發展逐步上速度、上臺階,邁上規範、標準化和快速發展的道路。
根據《電子簽名法》的規定,現在電子簽名還只適用於企業電子商務活動。但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電子簽名同樣適用於電子政務領域,今後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也離不開電子簽名。不僅如此,隨著信息化建設的加速,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領域越來越寬,應用也越來越深入,電子簽名的應用範圍也會越來越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