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社會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項目。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3、利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的項目。流程:1。投標資格和備案。2.確定招標方式。3.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4.提交資格預審申請。5.資格預審,以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包含以下內容:
(壹)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辦理公證的事項和公證書的目的;
(三)申請公證的文件名稱;
(四)提交文件的名稱和份數以及相關見證人的姓名、地址和聯系方式;
(五)申請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表不能簽名或蓋章的,由其本人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