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我校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合同,是指學校與其他獨立民事主體在建設項目投資活動中,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合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合同審計,是指學校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學校建設項目合同的合法性、規範性、完整性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壹條為規範我校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教育系統內部審計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合同,是指學校與其他獨立民事主體在建設項目投資活動中,為明確相互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合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合同審計,是指學校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學校建設項目合同的合法性、規範性、完整性進行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