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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安置方案參考

篇壹:回遷安置方案(1711字)

 為做好棚戶區居民住宅房屋回遷安置工作,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確保回遷安置工作有序、平穩開展,依據省、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結合《舒蘭市棚戶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舒蘭市棚戶區居民住宅房屋回遷安置方案》。

 壹、棚戶區居民住宅房屋回遷安置的原則

 (壹)回遷安置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搬遷順序號由回遷戶在回遷安置協議簽定的戶型範圍內,優先選擇回遷安置房屋。

 (二)安置房源數與回遷安置戶數等同。回遷安置房源的確定,原則上整棟安排,整棟安排有剩余的以整單元安排,安排不滿整單元的,在安置前由公證部門和回遷戶代表參加抽簽確定安置房。確保安置房源數與回遷戶數等同。

 (三)回遷安置房屋只限於設計用途為住宅的房屋。回遷安置區域原則上按規劃在原拆遷區域進行回遷安置。按照規劃要求,需異地安置的,由棚戶區改造辦公室確定回遷安置地點,並予以公布。

 二、回遷安置的方法和步驟

 (壹)棚戶區改造辦公室通過新聞媒體公布回遷的具體安排,包括各項工作的時間和辦公地點、聯系人等,告知回遷戶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登記或選房。凡逾期不登記或不參加選房的回遷戶均按放棄選房權利處理。由公證部門公證,按戶型從剩余安置房中選擇回遷安置房屋。

 (二)簽訂回遷安置協議工作全部完成後,對參加選房回遷戶的搬遷順序號和協議選房戶型情況以及安置房源情況進行公示,其中房源註明是現房還是期房,期房預計的回遷時間。公示板標明小區總平面圖、安置樓的每層平面圖、安置房編號、面積等,便於回遷戶了解。

 (三)組織回遷戶選定房屋。按回遷安置區域,同區域回遷戶集中召開選房大會,由回遷戶按搬遷順序號依序自主選定回遷房,選房過程由公證部門現場公證,確保回遷選房公平、公正、公開,使選房工作有序進行。回遷戶選定房屋後,發給選房確認書。

 (五)辦理回遷結算手續。回遷戶憑選房確認書及相關證件到結算辦理地點,按房產部門實際測量的回遷安置房屋面積結算差價,辦理回遷手續,領取入戶單。

 (六)驗房交鑰匙。回遷戶憑入戶單等手續到回遷房現場領取鑰匙,並對回遷房交接驗收。

 (七)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三、費用結算

 棚戶區居民辦理回遷手續應結算的費用由三部分組成:上靠戶型面積差價款、增加面積款、進戶費。

 (壹)上靠戶型面積差價款

 1、回遷戶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回遷安置面積不足36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回遷戶按620元/平方米交納費用,產權歸回遷戶所有。回遷戶無力出資的部分產權歸公有,由回遷戶按政府公有房屋租金標準簽訂協議,交納租金。

 2、回遷45平方米以上戶型的,由拆遷人根據回遷安置面積就近上靠回遷安置戶型安置。回遷安置房屋建築面積與回遷安置面積相等部分,互不結算差價;超出部分,由回遷戶按800元/平方米交納費用,產權歸回遷戶所有。

 回遷安置面積超過最大回遷安置戶型,由回遷戶自主選擇分套戶型安置。分套安置合並計算的建築面積超出回遷安置面積9平方米以內(含本數)部分,由回遷戶按800元/平方米交納費用,9平方米以外(不含本數)部分,由回遷戶按市場價格交納費用,產權歸回遷戶所有。

 回遷戶書面申請要求就近下靠回遷安置戶型安置的,回遷安置面積超出回遷安置房屋建築面積的部分,互不結算差價。回遷安置面積超過最大回遷安置戶型,且回遷戶書面申請不要求分套戶型安置的,安置最大戶型後,超出面積部分由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單價補償給回遷戶。

 3、回遷安置面積是指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加上拆遷補貼建築面積之和。

 (二)增加面積款回遷戶就近上靠戶型後書面申請再增加面積部分,由回遷戶按市場價格交納費用。

 (三)進戶費進戶費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

 四、強化物業管理

 為保證廣大回遷安置居民的'居住環境,回遷安置小區由物業供熱管理部門按《舒蘭市棚戶區改造回遷住宅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物業管理工作。

 五、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成立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房屋分配領導小組。成員由棚改辦、拆遷辦、產權處、街道及相關回遷戶代表組成。建設、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秩序;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對在棚戶區回遷安置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依法追究責任,保證回遷安置工作順利實施。

 篇二:溫泉寺搬遷居民回遷安置方案(2641字)

 為了保障回遷居民回遷安置利益,維護回遷安置秩序和回遷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回遷人及時得到安置,特制定本方案。

 壹、回遷安置組織機構

 回遷安置領導小組:(略)

 成員單位:溫泉管委會、公安局、法制辦、司法局(公證處)、信訪局、房產處、觀音閣街道辦事處(溫泉寺社區)、小市鎮人民政府(青石嶺村委會)、金沙集團等。下設:

 回遷安置辦公室:(略)

 回遷安置工作組:

 1、秩序維護組,公安局、信訪局工作人員

 2、政策咨詢組,管委會、房產處、金沙集團工作人員

 3、叫號引導組,管委會工作人員

 4、資格審查組,管委會、溫泉寺社區、青石嶺村委會工作人員

 5、選房公示組,溫泉管委會工作人員

 6、公證監督組,法制辦、司法局(公證處)、溫泉社區、青石嶺村委會工作人員

 7、收費結算組,管委會工作人員

 二、回遷安置執行政策

 回遷安置執行本溪市146號、152號、153號文件及原管委會制定的相關政策。

 三、回遷安置原則

 在公證處監督下,按照文件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溫泉寺《住宅產權置換補償協議》或《農業戶產權置換補償協議》或《征收安置補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按照簽訂“協議”編號的先後順序排列,確定選房順序,先簽“協議”先選房,後簽“協議”後選房;“協議”中明確具體回遷位置的不在排序之列。

 四、回遷安置範圍

 溫泉寺動遷區域內,凡簽訂“協議”的搬遷戶,均在此回遷安置範圍內。

 五、回遷安置戶型、面積

 1、回遷安置樓盤:根據回遷房源情況,除天著西路6號樓外,其余13棟為回遷安置樓房。

 2、回遷安置戶型:壹類基本套型(45㎡)、二類基本套型(60㎡)、三類基本套型(80㎡)。

 回遷房屋建築面積確定,最終依據本溪縣房屋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為準。戶型及實際面積詳見公示板。

 六、回遷安置房號確定

 1、按照回遷安置方案規定,按簽訂“協議”的編號先後順序確定選房順序號。

 2、對沒有“協議”編號的回遷戶按照簽訂“協議”時間的先後順序依次排序,待所有有“協議”編號的回遷戶全部辦理完回遷手續後,再選房。根據原管委會意見有房源給予安置回遷房,無房源的給予2300元/㎡貨幣補償。

 3、辦公用房集中連片提前回遷。根據《本溪市殘疾人保障條例》規定,家庭成員中有盲人和重度肢體(僅限下肢體)殘疾人(二級以上)可提前回遷壹樓。

 七、回遷入住時間

 回遷安置時間確定為20XX年12月1日,入住時間即為20XX年12月。

 八、回遷選房時間

 20XX年1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1—50

 20XX年12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51—100

 20XX年12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101—150

 20XX年12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151—200

 20XX年12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201—250

 20XX年1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251—300

 20XX年12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301—350

 20XX年12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351—400

 20XX年12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401—450

 20XX年12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451—500

 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501—550

 20XX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551—600

 20XX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協議”號601—646

 無“協議”編號20XX年12月14日至1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3:00)

 九、選房操作辦法

 1、金沙集團負責提供回遷安置房屋資源。含戶型、建築面積、門牌號。

 2、選房當日,回遷人持“協議”原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相關證件參與選房。經資格審查組審核認定、公證處現場監督,填寫《選房順序號(卡)》進入預選區預選回遷房屋,每次進入預選區5戶。

 3、依據《選房順序號(卡)》由回遷人自行選房,每戶準許二人以下進入選房辦公區,5分鐘內叫號3次未到者,選房順序號順延,每戶選房時間限定為10分鐘,選房超時由相鄰順序號先選,原順序號順延,以此類推。

 4、回遷房屋選定後,選房公示小組填寫《回遷選房確認單》,經回遷人簽字,經辦相關人員簽字轉收費結算。已經被選走的房源,工作人員立即在選房公示板上做出標記。

 5、回遷人持《回遷選房確認單》轉費用結算組辦理各項費用結算,費用結清後收費結算組相關人員在《回遷選房確認單》相關欄內簽字,轉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出具《回遷進戶通知單》。回遷人持“協議”及《回遷進戶通知單》到回遷區物業管理部門辦理入住手續。

 6、回遷人欠繳回遷房屋差價款的不予出具《回遷進戶通知單》。

 7、按照回遷安置方案,委托他人辦理回遷手續的,代理人應該攜帶書面委托書、“協議”、回遷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戶口簿、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壹份,並由代理人在選擇房號具結書上簽字確認。回遷人已故的其繼承人應提供遺產公證書原件、繼承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2份前來辦理進戶手續。

 8、未按時到場、手續不全的和亦未委托他人代理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轉入後期選房。可按照本方案選房辦法實施,排列順序順延至下壹次選房工作日末。

 9、對於發生買賣回遷合同的,本次回遷僅對原回遷人辦理相關回遷手續。

 十、回遷樓戶型及費用結算

 溫泉寺地區回遷戶辦理回遷手續應結算的費用由三部分組成:增減面積款、房租費、欠款。

 1、增減面積款

 產權調換的房屋按照被搬遷房屋建築面積予以安置,分別為:壹類套型45平方米,二類套型60平方米,三類套型80平方米。增減面積差價款為2300元/平方米。(特殊說明:被搬遷人按照回遷房屋實測面積與原房照面積增加部分,被搬遷人按2300元/平方米的標準自行承擔辦理房照時的各種稅費。)

 2、房租費

 房租發放截止日期為20XX年12月31日,此前發生的房租由管委會對回遷人壹次性結清。對於簽訂“協議”時提前預支的房租,到房租發放截止日期後的剩余部分,由回遷人返還提前預支的房租。20XX年12月31後未辦理入住的,房租費壹律停發。

 3、欠款

 截止選房當日回遷人壹次性結清所欠款項,否則不予辦理進戶手續。

 十壹、回遷公告

 本溪市電視臺、本溪縣電視臺、本溪日報、本溪縣報、溫泉社區公告欄發布回遷公告。

 篇三:先鋒村回遷安置方案(849字)

 壹、安置原則

 (壹)按照先交房先安置和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根據拆遷時所簽訂協議的住宅安置面積、“房屋戶型面積確認表”和《選房順序卡》的順序號進行安置。

 (二)未建成的樓宇(以圖紙為準)壹同安置,實行圖紙選房,不進行結算,過渡費按原標準繼續發放。

 (三)安置遵循自主選擇與均衡安置房屋樓層的原則,凡宅基地證(壹個選房號為壹個單位)壹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單位下,安置多套住房的被拆遷人實行高中低搭配進行選房,並原則上只能選擇壹套壹層住宅,選完為止。壹個選房順序號只能購買壹個地下車位。

 (四)為確保被拆遷戶全部妥善安置,原房屋安置面積確認表上的戶型原則上不得退(調)換,原確認表確認後不得相互贈與。

 (五)維修資金由被拆遷人自行向“西安市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繳納。

 (六)為了滿足廣大村民按小組相對集中安置的訴求,南院按照樓位抽簽方法進行相對集中安置;北院不以小組為單位統壹安置,按選房順序卡自由選擇。

 二、安置辦法:

 (壹)為解決先鋒村各小組戶數不相同的問題,在安置期間內先鋒村各小組采取按比例依次進行安置。即安置期天數除以先鋒村各小組戶數為當天各小組需要安置的戶數。

 (二)先鋒村有5個小組,因拆遷時各小組均獨立排列交房順序號,因此,出現了5個獨立的“選房順序卡”。選房當天出現不同的原“選房順序卡”時,按原“選房順序卡”依次選房;選房當天出現原“選房順序卡”相同號時,需排定新的選房順序號。排號采取抽簽的辦法確定產生當天的選房順序號,並依次選房。

 (三)南院安置辦法

 南院145平方米、133平方米、124平方米戶型樓宇以抽簽方式確定樓位。145平方米戶型先鋒村第1、2、3小組各壹棟樓;先鋒村第4、5小組***壹棟半樓;133平方米戶型先鋒村各小組為壹整棟樓(133平方米戶型未建樓五個小組可***同選擇);124平方米戶型先鋒村各小組為壹整棟樓。整棟樓安置不完的情況下,原則由南北寨,東西寨之間相互調劑,個別戶全村範圍內調劑。

 (四)北院安置辦法

 先鋒村被拆遷人依據拆遷時所簽定的面積、《選房順序卡》依次進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