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可以用離職證明掃描件應聘嗎?

可以用離職證明掃描件應聘嗎?

不,掃描壹份拷貝。從證據的角度來說,掃描文件是壹張圖片,是以復印件的形式存在的,技術上是可以篡改的。因此,掃描文件本身的證明作用很低。除非對方認可掃描件,否則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據佐證,形成證據鏈,掃描件可以作為最終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

離職證明是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的憑證。根據勞動法規定,原用人單位應當出具離職證明作為書面材料。

普通工人要拿著離職證明原件加入新公司。如果他們持有復印件,只有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才有效,否則可能被認定無效。被辭退的員工持有的不是離職證明,而是辭退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文章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