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文
1.當事人基本情況先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在“反訴人”之後,用括號註明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再寫被反訴人的基本情況,同樣用括號註明被反訴人在本訴中的訴訟地位。填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時應當註意: (1)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住所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寫經常居住地;當事人是法人的,寫明法人名稱和住所,並另起壹行寫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或起字號的個人合夥的,寫明其名稱或字號和住所,並另起壹行寫明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和職務;當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寫明業主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所;起有字號的,在其姓名之後用括號註明“系—·(字號)業主”。 (2)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其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並在姓名後括註其與當事人的關系。 (3)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列項寫明姓名、性別、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所,如果委托代理人系律師,只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 2.反訴請求寫明請求抵消、排斥或吞並本訴標的具體數額和方式。如“請依法判令被反訴人(即本訴原告)償還拖欠反訴人房租600元,以抵消反訴人欠其債款的相應數額”。 3.事實與理由這是反訴狀中最重要最關鍵的部分,也是整個反訴狀的核心。在這壹部分裏,要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充分闡述反訴主張的正確性和抵銷、排斥和吞並對方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所以,這部分內容寫得好壞,對反訴的勝敗有很大的關系。反訴提出的事實和理由,必須以同壹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為依據。如果反訴人在反訴狀中所主張的訴訟請求和理由,與本訴在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上毫無聯系,反訴便不能成立。反訴的事實壹般以分項書寫為宜。最常見的寫法,壹般是先擺事實後寫理由;或者夾敘夾議,結合敘事闡明理由。 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進行專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