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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的購房合同抵押貸款

對於雙方購房合同中虛假的銀行按揭貸款,買方銀行應承擔什麽法律責任?

銀行審核不嚴格,或者應該是銀行和開發商有受賄行為,才會出現大量假首付的非法按揭貸款!應該承擔買家的損失,包括裝修款和征信的損失!

騙取抵押貸款的方式有哪些?房企如何通過騙取按揭貸款騙取貸款?

房企變相騙貸,政府和社會高度重視。企業通過假房貸騙取貸款,曾經是地產圈非常常見的潛規則。什麽是假房貸詐騙?假房貸詐騙是如何實現的?

房企變相騙貸,政府和社會高度重視。企業通過假房貸騙取貸款,曾經是地產圈非常常見的潛規則。什麽是假房貸詐騙?假房貸詐騙是如何實現的?

虛假抵押貸款欺詐的類型

“假按揭”主要有兩種。

壹種是開發商找自己公司的員工、股東、親戚朋友冒充購房者,填寫預售合同、購房合同、貸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書。,而這些人與銀行簽訂個人住房貸款合同來貸款,壹旦獲利就脫身了。

另壹種是開發商偽造借款人簽名,用假手續向銀行申請貸款。如果開發商不按時還款,而“簽約”的借款人以沒有真實購房為由主張合同無效,銀行貸款將面臨很大風險。

假房貸詐騙如何實現?

假房貸騙貸的歷史和中國房地產開發的歷史壹樣悠久,但過去市場紅火,往往表現為“空手套白狼”的遊戲,撬動資本的杠桿,而不是騙貸;然而,在當前的退房潮背後,房地產市場的貸款欺詐黑幕正逐漸被揭開。據調查,騙貸已逐漸成為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中危害最大、發生頻率最高的風險之壹。

第壹步:開發商借用關系人身份證辦理按揭貸款。

開發商找自己的員工或者壹些有關系的人冒充買家,然後借用他們的身份證辦理按揭貸款。開發商會提前向他們承諾,首付和月供由開發商提供,會給他們幾千塊錢的“好處費”。

第二步:偽造收入證明,聯系律師確認其還款能力。

開發商偽造這些人的收入證明,聯系相關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證明這些人有還款能力。

第三步:使用虛假貸款材料聯系銀行獲得貸款。

開發商會把貸款材料交給銀行,銀行裏有員工提前聯系了開發商,他們會對這些開發商提交的材料進行表面審核,幫助開發商輕松獲得八成貸款,因為開發商會給他們“好處”。

第四步:獲得貸款後,妳最終通過兩種方式獲利。

開發商拿到貸款後,壹般會采取兩種方式。

壹個辦法是賣二手房。開發商通過熱賣的假象吸引真正的買家購買二手房,會根據熱賣的假象適當擡高房價,這樣開發商賣二手房就能賺錢。

還有壹種情況,在獲得80%的貸款後,開發商不準備繼續還月供,就等著銀行申請拍賣。然後通過安排正式拍賣獲利。

比如壹棟樓,100戶,每個單元價值50萬。如果通過內部認購,房子還在自己手裏,開發商可以從銀行拿到50x70% = 35萬元。開發商只需要還5萬,每年房貸1萬多,夠用4年。但開發商可以持有30萬x50 = 15萬現金。而這筆現金足夠他們墊付各種費用,甚至滾入下壹個樓盤的建設。

騙取銀行貸款6543.8+0.55億:北京最大假按揭詐騙案森豪公寓案。

2005年初,北京森豪公寓項目被爆,房地產開發商與銀行員工聯手制造假房貸,騙取銀行房貸資金7.5億元,隨後10多人陸續被捕。2007年9月,涉案的3名銀行貸款工作人員因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被判刑。

654.38+0.55億元大案中,鄒慶等人編造森豪公寓、華清公寓銷售事實,騙取銀行貸款,引起廣泛關註。

采用該公司開發的森豪公寓、華清公寓虛構商品房銷售事實。通過與購房人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偽造購房人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等貸款材料,以購房人名義與中國銀行北京分行簽訂個人按揭貸款合同申請按揭貸款,兩次騙取中國銀行北京分行6.44億元和654.38+007萬元。

壹位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銀行、律師、假買家相互勾結的“空手道”手段在房地產行業被廣泛使用:開發商人為擡高房價,然後以其員工等相關方作為買家冒充客戶,通過虛假銷售獲取高額銀行貸款。開發商以虛增的房價作為抵押的基準比例,將高於實際房價的現金裝進自己的口袋。

開發商等人騙取貸款的套路分為以下三步:第壹步,華運達公司虛構不存在的購房者,制造虛假的銷售事實。從買家的身份,買賣合同,到首付證明,收入證明,都有假貨。第二步,兩家律師事務所出具嚴重不真實的法律意見書,證明貸款申請人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第三步,有實權的銀行“內鬼”內部應對,貸款審批沒有障礙,騙貸才能順利實施。

憑借和銀行的良好關系,鄒清設計了壹次驚險的跳樓。停工兩年的森豪公寓突然高調開盤,壹度創下當時的銷售記錄。很快,森豪公寓宣布售罄。

但事實是,鄒慶通過壹系列操作,動員200多人進行虛假購房,從中國銀行北京分行獲得了6.45億元的抵押貸款。在森浩案中,公訴機關在作為前三名主要責任人的同時,放過了虛假購房人。“簽的購房合同都是***199,賣了250套房子。沒有壹個是真的。

假的購房合同貸款銀行能查出來嗎?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銀行的知識,銀行可以查假購房合同的簽訂。銀行會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查,壹旦發現有虛假,就不會批準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有所購房屋總價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為所購房屋首付款提供擔保4,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賠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5.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房屋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托的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值。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按揭需提供的資料:

1.夫妻身份證、戶口本/暫住證、外國人戶口本。

結婚證/離婚證或判決書/單身證明復印件2份。

3 .收入證明(格式由銀行指定)

4.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明、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款證明等。

6.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須提供年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和財務報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和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

偽造購房合同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偽造購房合同進行貸款,應定性為貸款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

第壹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利用虛假的經濟合同;

(三)使用虛假文件的;

(四)利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其他方式的貸款。

擴展數據:

相關案例:

人民網青島5月24日電山東省首例利用偽造的購房合同文本和銀行零首付住房貸款案日前在青島告破。涉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歸案,383.49萬元借款已被公安機關追回。

4月22日晚5時許,青島市北公安分局保衛科接到某房地產公司報警稱,該公司購房人劉健以銀行貸款超過購房款為由,提取銀行貸款228萬元,行為十分可疑。接報後,市北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連夜組成專案組開展調查。

經查,今年2月,劉健(男,26歲,某運輸公司職工)、張雲波(男,29歲,青島市無業人員)以劉健弟弟的名義,與某房地產公司簽訂合同,購買價值654.38+0.54萬元的商業網點房屋,並取得該房地產公司的購房合同及蓋章。

後以他人名義,將房地產公司的印章偽造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再利用該虛假購房合同,在銀行辦理住房抵押貸款,共計383萬元。當銀行把錢全部轉給房地產公司時,劉健收到了房地產公司以多付購房款為由退還的228萬余元。

4月23日下午,民警將劉健抓獲,劉某對騙取銀行貸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4月25日上午,警方將私刻劉建公章的嫌疑人徐念根抓獲。5月9日,和他的妻子江在“嚴打”的威脅下投降。5月21日,犯罪嫌疑人劉健、許念根被警方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