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自作自受!廣東男子真的因為打假官司和企業鬧僵了!法律是如何評判的?

自作自受!廣東男子真的因為打假官司和企業鬧僵了!法律是如何評判的?

庭審中,吳某作出陳述,稱其於2020年5月與東莞某糧油公司、東莞某房地產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某糧油公司”、“某房地產公司”)簽訂房屋認購書,約定7日內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向兩家公司付清購房款。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在萊豪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的指使下,提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隱瞞了與糧油公司、房地產公司不存在房屋買賣及已追回購房款的事實。

最終,東莞中院認定,吳某在訴訟過程中存在虛假陳述,與他人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和調解侵害某房地產公司和某糧油公司的合法權益。故判決駁回吳某的全部訴訟請求,並處罰金吳某65438+萬元,並將吳某涉嫌構成虛假訴訟罪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壹份看似普通的民間借貸合同,背後卻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為了規避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的政策,買賣雙方通過“專業人士”的指導編造了借貸關系,約定到期無法向對方償還房款。雙方確實拿到了法院出具的調解書,順利辦理了過戶手續。

這種虛假訴訟俗稱“假訴訟”,壹般表現為當事人或捏造案件事實,或編造法律關系,或偽造訴訟證據,炮制虛假案件、虛假訴訟糾紛,意圖利用法院的管轄權和執行權達到非法目的。虛假訴訟不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和公信力,而且敗壞社會風氣,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威脅或者要挾”是指通過精神脅迫,對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產生心理上的恐懼和壓力。“數額較大”從2000元到5000元不等,“多次敲詐勒索”是指兩年內敲詐勒索3次以上。

承辦法官劉東紅說,近年來,虛假訴訟在民間借貸、房屋買賣、勞動爭議、執行異議之訴等領域頻頻發生,嚴重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此前有多起打假人因聲稱買到假貨而被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刑事拘留的案件,多數被官方定性為錯案。有人認為,雖然造假者的目的是為了獲利,但這是正當利益,以商家的次品為由主張賠償。但商家如果問心無愧,合法經營,就不會被有心人抓住把柄。

打擊虛假訴訟是壹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聯動,協同治理。壹位法院人士曾向記者吐槽,不同法院之間缺乏審判信息的溝通平臺,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之間也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法官在辦案時很難全面掌握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和信用記錄。

在處理虛假訴訟案件中,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銜接在實踐中存在爭議。最高法進壹步明確了法院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要求相關法院做好程序銜接,保持刑民協調。

眾所周知,法律是有邊界和底線的。如果超越了底線,或者越界,就很可能成為打擊的目標。只有讓企圖通過虛假訴訟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當事人付出違法犯罪成本,才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真正彰顯司法權威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