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句話沒錯。男子以各種理由背著妻子借了390萬元債務,但為了逃避責任和債務,他模仿妻子的筆跡,偽造了妻子的簽名。但妻子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她並沒有給所謂的承諾做書簽,所以這壹招也被法庭識破,男方提供的證據沒有任何用處。幸好法院能及時破案,否則妻子會被男方牽連,還得還債。
這件事也能說明男人對妻子有壹定的心理規劃,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既然是丈夫壹個人借的錢,就應該壹個人還。所以女性朋友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在意夫妻之間的情分。很明顯,這個男人並沒有把妻子當成自己的伴侶,這樣算計妻子會讓妻子感到心寒。因此,每個人都必須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法庭不公平公開,那麽這個女人也會陷入巨額債務。
法院還作出司法決定,對這名男子罰款2萬元。妳要知道,在婚姻中,如果對方的借款超過了日常生活所需,妳要征得另壹半的同意,否則在法律上不會被認定為夫妻同債。所以,壹定要時刻觀察自己的另壹半。如果有借錢的情況,壹定要問清楚。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盡可能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