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金額是多少?領取流程又是怎樣呢?深圳失業保險金辦理申領程序分為三步曲。第壹步是申領人確認本人已參保滿壹年、原參保用人單位已為其在社保網上申辦停保並註明“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同時已辦理了失業登記。更多具體辦理流程內容深圳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流程是怎樣?辦理申領程序三步曲第壹步:申領人確認本人已參保滿壹年、原參保用人單位已為其在社保網上申辦停保並註明“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同時已辦理了失業登記後,即可到銀行櫃臺申請辦理。第二步:申領人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銀行櫃臺工作人員審核申領人提供的身份證原件有效性及是否為申領人本人後,由計算機系統審核是否符合申領條件。對經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工作人員通過計算機系統打印出具壹式兩份《深圳市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壹份交申領人本人簽名確認,壹份由銀行櫃臺工作人員暫存;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工作人員告知申領人不符合條件的原因。第三步:市社保機構於次月15日前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到失業人員指定的銀行賬號。相關內容鏈接:壹、員工因下列情形失去工作後的壹個月內,應攜帶有關材料,到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壹)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或者撤銷;(二)用人單位被依法整頓;(三)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而裁員;(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失業員工逾期不辦理失業登記手續的,其享受的失業救濟金從登記期限屆滿之日起逐月減發。二、失業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壹)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二)在特區連續工作壹年以上;(三)失業後按照規定進行登記並有求職意向。
法律客觀:深圳市失業救濟金的月發放標準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的80%;深圳戶籍失業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A.深圳失業救濟金申領條件深圳市戶籍失業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1、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並且失業;2、在深圳市連續工作壹年以上;3、失業後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意向;4、原工作單位按規定繳納了失業保險費。B.深圳失業救濟金領取享受待遇1、失業救濟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生活困難補助金;3、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和社區健康醫療中心的門診待遇。C.深圳失業救濟金領取需提供材料1、填寫《深圳市失業救濟金申領審核表》;2、深圳市失業員工證復印件(驗原件);3、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4、本市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中任壹家銀行個人活期儲蓄存折(戶名、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D.深圳失業救濟金領取程序1、失業員工在失業登記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後60日內,到深圳市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辦理申領手續(可就近到市局失業處或各分局失業科辦理);深圳社保局、各區社保站地址電話2、申領的失業員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經核準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不符合領取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審領失業保險不予受理決定書》;3、社保機構基金償付部門復核並通過銀行於次月15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E.深圳失業救濟金計發標準(1)失業救濟金的月發放標準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的80%;(2)失業救濟金申領,失業員工必須在本市由單位連續繳交保險壹年以上。發放期限按失業員工失業前單位繳交保險每滿6個月計發1個月,最高不超過24個月;(3)失業員工重新就業滿壹年後再次失業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時間按其重新就業後的保險繳交年限計算;(4)領取失業救濟金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歲,女職工50歲)不足2年的失業員工,可申請延長失業救濟金發放期限至退休時止。F.深圳失業救濟金停發情形壹,停發條件失業員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停發其失業保險待遇。(1)再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參加社會保險視為再就業);(2)到國(境)外定居;(3)已辦理退休手續;(4)無正當理由,兩次不接受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職業;(5)勞動教養或被判入監服刑;(6)法律法規有其他規定的。二,申請程序1、填寫《深圳市失業員工停止領取失業救濟金申請表》;2、提供失業救濟金停止領取證明材料;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停發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決定書》,並於次月停發失業保險待遇;不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停發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深圳失業救濟金壹次性申領辦法A.深圳失業救濟金壹次性申領條件失業員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自行組織就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申請壹次性支付余下期限應當領取的失業救濟金。B.深圳失業救濟金壹次性申領程序1、填寫《深圳市失業救濟金壹次性申領審核表》;2、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並通過銀行於次月15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不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申領生活困難補助金辦法A.生活困難補助金申領條件失業員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家庭收入均低於深圳市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或有其他困難而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申請生活困難補助金。B.生活困難補助金申領程序1、填寫《深圳市失業員工生活困難補助金申領審核表》;2、提供與申請理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3、失業保險部門經辦人開具《深圳市失業員工生活困難補助金受理通知書》;4、經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並通過銀行於次月15日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生活困難補助金按不超過本人領取失業救濟金總額的40%計發;不符合條件的,發給《深圳市失業員工申領失業保險待遇不予受理決定書》。註: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最多享受壹次生活困難補助。辦理《深圳市勞動保障卡》失業員工辦理《深圳市勞動保障卡》,需提供本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的數碼照片回執,在社保機構失業保險部門打印制證單後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