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註冊
1,應提交以下材料:
(1)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續展申請表,由申請人填寫,由國家註冊管理機構統壹制定;
(2)申請人在報名期間接受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城市規劃繼續教育證書;
(3)工作許可證或雇傭合同;
2.申請延續註冊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延續註冊申請,填寫延續註冊申請表;
(2)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並加蓋公章後,連同其他續展註冊申請材料壹並提交其省級註冊機構;
(3)省級註冊機構對相關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在符合延續註冊條件的人員申請表(壹式兩份)上加蓋公章,報國家註冊機構審核,頒發新的註冊證書或註冊證。
(4)經國家登記機關核準並加蓋公章後,將《續展登記申請表》以1份交回省級登記機關備案。
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三年,自準予續展註冊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