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提交證據復印件,但是最好提供原件,提供的證據為復印件的時候,當事人還應當提供其他相關證據。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於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人民法院會根據法定程序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全面客觀的審查核實。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