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原告不還錢時,需要宣讀起訴狀,證明自己投訴的事實。作為原告,需要準備的主要是:
1.原告提交的證據想證明什麽?
2.對被告人提交的證據,就證據是否真實合法、是否與本案有關、能否證明被告人想要證明的內容發表質證意見;
3.如果法庭調查有遺漏,會把遺漏的部分補充到法庭上;
4、案件爭議辯論的焦點;
5.做最後陳述。
庭審主要分為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個階段。
法庭調查階段的壹般流程: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舉證——被告舉證——原告舉證——法官提問——雙方補充事實。法庭調查完成後,進入法庭辯論,由優秀法官總結案件爭議焦點,雙方就爭議焦點發表意見。壹般是原告先說,被告再說,以此類推。法庭辯論結束後,就是最後陳述,然後庭審結束後,雙方在庭審筆錄上簽字。
如果欠費,仍然可以扣留15天,並且沒有次數限制,具體如下:
有執行能力的,可以在司法羈押中拒絕執行,壹次最多15天。法律規定沒有次數限制,嚴重的話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文章241。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情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報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或者拘留。
2.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如果妳不償還妳所欠的錢,妳可以拘留當事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但拒絕償還的,法院有權強制執行當事人的財產。但是,對被執行財產或者凍結財產的抗辯,不能超過被執行人應當承擔的財產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