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表格第1頁,需粘貼近期壹寸個人照片,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學校印章”是妳就讀學校的印章,簽名需要手寫。
3.表格第二頁,如果學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下,此頁需要學生家長填寫並簽字;如果學生超過18周歲,此頁可由學生本人填寫並簽名。
投訴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如果投訴人是公司,應寫明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公司地址。)被調查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單位地址。)當事人不服(寫明案由,即糾紛性質)現正在上訴的人民法院(寫明原終審法院名稱)。上訴請求和理由如下:請求:(說明提出上訴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陳述投訴的事實依據和
法律依據:應當根據原終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者審判程序存在的問題及錯誤原因)
我在此傳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九條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二十條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行業組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和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使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業務等方面接受適當形式的教育,促進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相互認可和銜接,促進全民終身學習。
第二十壹條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國家教育考試的種類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由國家批準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擔。
第二十二條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準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授予單位應當依法對達到壹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