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排列整齊,互不交叉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第壹排印章頂端距正文(或附件說明)壹行以內。
三個單位共同需要加蓋三枚印章時,為防止空白印章,應按加蓋印章的順序將三個簽發機關(可略)的名稱排列在相應位置。主辦單位的印章在前面,最多三個印章,兩端不得超過版心,印章不得交叉或相切。
沖壓規格
1印時,主體不可壓,次年蓋月。加蓋兩個印章時,需要兩個印章聯名書寫時,應開寫日期,左右七個字。
主辦單位的印章在前面;兩個印章都有日期,印章是紅色的。只有使用相同的蓋章方法才能確保印章排列有序。兩枚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間距不大於3 mm,聯寫時需要加蓋3枚以上印章,為防止空白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