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非本人簽字,如果本人事後追認的,該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不追認,則該合同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代簽字人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代簽字人有表見代理的情節,則合同還是有效的。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簽名是訂立壹份書面合同最通常的,主要的形式之壹;壹份書面合同訂立與否就取決於是否有合同各方當事人的簽名。中國合同法規定將書面合同當事人的簽名作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根據法律規定,無論合同成立或生效,都賦予了簽名壹定的法律效力: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簽名成立即生效的話,則合同會受到法律具有強制執行力的保護,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的約定來追究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如果合同簽名僅成立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在事實上對合同的內容已達成合意,但合同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力,合同方僅能依據已成立的合同向對方主張締約過失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壹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