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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律師函的真假?

近來,壹些未取得法律執業資格的人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以不正當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事件,時有發生。那些為打官司不慎請到假律師的消費者,非但得不到高質量的法律服務,反而因此惹上麻煩,甚至屢屢被騙。

假律師有哪些常用伎倆?如何識別假律師?遇上假律師怎麽辦?我們以案說法,給您提個醒。

·何謂假律師?·

顧名思義,假律師是指那些沒有律師執業資格,無執業平臺,也無固定辦公場所,卻仍然以律師的名義代理案件並收取報酬的人。這其中,也包括壹些在所謂的法律咨詢公司和信息咨詢公司非法招攬、代理訴訟業務的人。

·現象·打官司:不小心請到假律師

因為遇到房產糾紛,黃先生想請壹名律師打官司。在熟人介紹下,黃先生認識了鄭某。此人自稱是壹家著名律師事務所律師,從業20多年,經驗豐富,還稱和法院、房地局的領導都很熟,讓他代理官司保證能贏。

聽了鄭某信誓旦旦的保證,黃先生在未證實鄭某身份和查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的情況下,就將數千元代理費給了他。幾天後,鄭某又以請法院領導吃飯為由,向黃先生索要了壹筆額外的費用。

沒想到,幾天後,當黃先生把鄭某寫的訴狀遞交給法院時,法院工作人員卻告訴他訴狀寫得根本不符合要求。火冒三丈的黃先生趕緊跑到鄭某所稱的律師事務所,打算問個究竟。結果,該律所工作人員告訴黃先生,鄭某幾年前就辭職離開了。而且,鄭某在這家律所工作時也並非律師,只是壹個普通的工作人員。感到不妙的黃先生連忙撥打鄭某手機,但始終無人接聽,鄭某就此失蹤了。

為了省錢,準備打壹場離婚官司的張老伯也上過假律師的當。前段時間,張老伯到法院起訴離婚,還沒走到法院門口,他就被自稱是律師的王某拉走了。王某告訴張老伯,他有5年的打官司經驗,可以代理張老伯起訴,“費用低廉,且保證能贏。”王某信口雌黃,張老伯卻信以為真。

張老伯交了“律師費”後,王某很快便替他寫了壹份有模有樣的離婚訴狀。可當張老伯拿著訴狀走進法院請求立案時,卻被告知這份訴狀從內容到格式都不正確,法官建議張老伯重寫壹份訴狀後再來。張老伯這下發急了,“我交了錢請了專業的律師,怎麽會寫得不對呢?”回到家,張老伯仔細看了授權委托書,這才發現上當了原來,所謂的律師委托合同上壓根兒就沒有律師事務所的名稱,更要命的是,上面寫的“王律師”的工作地點,根本查無此地。

“花錢請了個律師,沒想到是假的。白白被騙了壹筆‘律師費’。”懊悔不已的張老伯,氣得請朋友替自己寫下壹份新訴狀,要把王某告上法院,討個說法。

事實上,隨著法律服務市場的日益繁榮,近年來冒充律師為當事人代理訴訟或者提供非訴訟服務,並從中牟利者,不在少數。這些假律師因為沒有職業規範和職業倫理制度的約束,經常在代理訴訟的過程中做出亂承諾、瞎報價、拉關系、作假證,甚至鼓勵當事人采取極端手段來解決法律糾紛等行為,這不但擾亂了正常的法律服務市場,也使得壹些當事人纏訟鬧訟現象較為突出,實質上損害了當事人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司法的公正與公平。

·調查·

假律師:四大伎倆騙錢財

記者調查發現,時下的壹些假律師,或多或少都有點法律界的背景,有壹些過去有律師執業資格,但已被吊銷、註銷或按照規定不再予以註冊;也有壹些曾在司法部門工作或在司法部門有壹些人際關系。不過,還有壹些則純粹是為獲得不正當的經濟利益、肆意編造謊言冒充律師行騙的騙子。

假律師壹般是主動找那些不註重自身形象和執業紀律的律師事務所合作,或找到壹些法律服務中心,以“顧問”等名義借助平臺,攬下案件,非法執業。

通常,假律師慣用以下伎倆騙人:

壹是裝腔作勢,冒充律師。假律師壹般不會主動承認自己不是律師,有的雖然沒有主動、明確地打出“律師”名號,但卻從事著法律規定只有執業律師才能從事的法律服務業務。如果有當事人要求索看其律師執業證,假律師壹般都會找借口推脫,比如稱律師執業證只有法官才能看等,許多人不懂得這些,很容易被蒙過去;

二是回避法律,違規代理。在遇到壹些沒有資格代理的案件時,假律師往往都有壹套說辭:“我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為妳代理這個案子吧。這樣壹來,既給妳節約了費用,我的出庭程序也簡便,咱們的辦案時間還快”;

三是故弄玄虛,鼓動當事人打官司。假律師常把壹些勝算不大,甚至根本沒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說得非常簡單,鼓動當事人進行訴訟,從而收取代理費,騙取錢財;

四是自我吹噓,包打天下。假律師壹般業務知識有限,所以很喜歡炫耀自己與司法機關之間的關系如何鐵,以騙取當事人信任。

·說法·

假冒律師接案,可究刑責

我國《律師法》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法律同時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查證屬實的,公安機關將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見,假冒律師身份從事訴訟代理業務,不僅屬於違法行為,而且情節嚴重者還將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當然,我國法律也規定,律師以外的人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受托擔任他人的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不過,除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外,其他公民是否可以代理他人進行訴訟,必須經過人民法院的審查和許可。

·提醒·

如何識別假律師

壹、正規律師都有律師執業資格證,當事人也可以根據律師執業證號碼到司法局的官方網站上查詢其真偽。對於確實具有律師身份者,還應查看其律師執業證與所在律師事務所的所名是否壹致、註冊日期是否過期;並留心查看執業證最後壹頁上有無該律師受處罰的記錄;

二、正規律師會在律師事務所接待當事人,且按規定須以律師事務所名義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而假律師往往喜歡在壹些非正規場所接待當事人,且經常不與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

三、正規律師收費會給當事人開具正規發票,假律師壹般出具的是費用收據甚至是白條。

值得壹提的是,我國目前還存在壹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他們也能向當事人提供壹些法律服務,但只限於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業務,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他們也不是真正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