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B公司、C公司成立於2006年4月1日,註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其中1家企業出資600萬美元,B公司出資300萬股,C公司認繳100元人民幣,根據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B公司、C公司認繳比例為25%,首期出資為
(2)2006年5月,某公司與某企業的銀行貸款提供了擔保。提交股東擔保時,支持A公司和C公司、反對B公司的股東通過了壹項決議..
(3)2006年6月,某企業實際將654.38+0萬元的設備價值轉讓給250萬元,公司價格為a公司創造了654.38+0.5萬元的經濟損失。
(4)2006年7月,C擬將自有外商投資企業全部業務轉讓給D、CA企業,並發出書面通知。乙企業同意轉讓其股權,但甲公司和乙企業不能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45日內答復。
(5)2006年8月,B公司侵犯其商標專用權,造成經濟損失2億元。企業B直接提起訴訟,人民法院要求B公司賠償損失。
[示例:]
股東代表訴訟的利益①違法行為,公司或個人股東
如果侵犯的是個人股東的利益,個人股東作為原告,被告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訴(直接生效)。
(2)甲、乙、丙、丁設立的公司要合並,有2/3以上股東,但堅持少數股東反對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使回購協議在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60日內不能達成。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可以在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③公司權益不受侵害的情況下。
比如甲、乙、丙、丁成立的公司,乙公司侵犯利益。則甲應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公司不提起訴訟,股東有權代表公司提起訴訟。(或由董事會或監事會直接訴訟)。
要求:根據公司的法律制度,回答以下問題:
(1)(1)關於公司章程的內容,建議公司根據這個標題,有壹點股東投資周期。如果符合法律?並說明原因。
答:規定了繳費年限。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自全體股東不得出資之日起兩年內首次出資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由股東繳納。本期A公司股東首次投資的總持續時間符合相關規定。
(2)根據標題點(2)所表明的內容,指出擬由公司股東決定的事項不保證符合部?並說明原因。
答:首先,A公司不應該參與投票。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提供的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是股東,股東在接受擔保時沒有表決權。該問題中,A公司作為股東,不應參與投票。其次,股東不會通過決議。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以過半數通過。本期因B企業反對,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均未以半數以上表決權通過該決議。
根據尖銳的問題(3)和(3),A點的經營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並說明原因。
答:A商業行為不符合要求。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控股股東不得利用自己的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虧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4)內容提示顯示行業企業可以在此標題點分配投稿?並說明原因。
答:C公司可以轉讓出資。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的股權轉讓必須經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將同意轉讓股權的情況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自未答復書面通知之日起至少滿三十日的,視為同意轉讓。本期因法人股東、A、B企業收到書面通知後至少30日未回復,視為同意轉讓之日。因此,C公司可以分配其出資。
(5)法律程序是否按照本標題第(5)點所指內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指出乙方的業務?並說明原因。
答:B公司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公司法》規定,其他公司的董事、監事侵害公司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監事會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8月對上市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進行了例行檢查,發現以下事實:
(1)2006年2月,公司擬通過向銀行提供貸款的方式為控制2000萬澳元的股東提供擔保。參加股東大會表決的擔保為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總數65,438+05,000股,其中A公司持有6,000萬股..某公司未參與投票,贊成其他股東5000股,反對4000萬股。
(2)2006年3月,甲公司與乙公司擬提供銀行貸款2億美元,擔保金額為公司總資產的35%。股東大會表決的保證,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總數65,438+05,000股的表決結果為同意9,000萬股,反對6,000萬股。
(3)2006年4月,該公司計劃向某法人股東租用B型設備。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董事會就租賃事宜表決如下:董事會由6名董事組成,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5名,其中王毅董事簽發。王未參加表決,董事會表決結果為3票同意,1票反對。二零零六年五月
(4)公司擬為丙公司200萬元銀行貸款提供擔保..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董事會就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時,表決情況為:公司6名董事組成的董事會和按董事人數出席的5名董事會議,表決結果為董事會3票同意,2票反對。
要求與回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題點(1)建議的內容,股東大會可以註意到,企業沒有擔保。並說明原因。
公司股東大會可以保證批準。根據規定,上市公司在股東大會上審議該提案的時間,保證了股東不被允許投票,股東大會通過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另壹半參與投票。本期接受擔保不涉及其他半數以上股東持有出席會議表決權的業務(9000萬美元)。
【說明】考點請參考教材五第八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擔保的具體規定)。
(2)根據標題點(2)中建議的內容,指出公司股東大會能夠傳遞給B的保證?並說明原因。
公司股東大會上沒有擔保。根據《公司法》規定,壹年內上市公司購買或者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公司超過總資產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並經出席股東2/3以上表決權通過。2/3通過會議(15000股)不保證股東表決權的標題。
(3)(3)關於內容,董事會指出,根據公司通過租賃業務到B點的能力?並說明原因。
租賃公司董事會通過。根據《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對參會董事的決議行使表決權,董事會會議可由半數以上非關聯董事召集,決議須經半數以上非關聯董事通過。本次發行除王外,非關聯董事5人,出席會議董事4人贊成3票,均符合法定要求。
(4)(4)委員會指出,A公司和C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擔保獲得這壹頭銜?並說明原因。
公司董事會不能保證。根據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提供的對外擔保,必須經“現在”審核董事三分之二的董事會通過並作出決議。在這個問題上,出席五人董事會的董事人數,三票贊成,沒有達到2/3的法定要求。
【說明】考點請參考教材五第八章(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擔保的具體規定)。
(1)股東大會
(1)提供擔保,上市公司股東,擔保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作出,股東接受擔保應當回避,這需要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②擔保總額的30%超過上市公司壹年內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資產。集合
(2)
董事會
①和交易
會議必須有多數無關聯董事出席,決議必須有多數無關聯董事通過。
②擔保
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時,表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1)壹般要求:需要全體董事的半數以上。
2)特別規定(僅針對上市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需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
必做:公司法案例三!!!
張海霞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23時54分發布。
壹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於2000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於2006年3月28日召開了公司董事會,並就以下事項進行了討論:公司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
(1)股。出席會議的董事由董事、董事B和C、董事D組成;e主任因出國留學不能參加會議;出席人代會的F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通過電話委托該董事出席並行使表決權A;耿董事未出席會議,因病由董事會秘書H委托出席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2)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討論並作出壹致決定。2006年4月8日,在2005年度股東大會上,將以下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即通過壹項普通決議:增加兩名獨立董事;公司章程。
(3)根據公司總經理及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並進行討論,同意聘任張為公司財務總監,決定給予年薪65,438萬元;董事會會議討論並通過了內部機構設置和表決。公司B董事反對其他程序,其他都同意。
(4)這個董事會議之後是老板簽字。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並出席備案會議。
請求和回答:
(1)根據頭條(1)的內容召開所需董事人數的董事會?董事和FG董事委托他人出席董事會會議是否有效?並說明原因。
壹、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人數的合規性。根據規定,董事會會議應由大部分董事出席。其次,董事委托董事出席代表足協杯不合規的董事會會議。根據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董事書面出席。第三,GH的董事會秘書委托其出席不符合規定的董事會會議。根據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但除他不能信任的人以外的董事可以代為出席。
(2)指出此問題(2)不符合部門要求,並說明理由。
1.不符合通知召開會議的股東大會,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20日前,按股東大會的規定通知召開會議的時間、地點和事項。
其次,修改公司章程的條款,需要股東大會以不符合要求的普通決議通過。根據規定,這件事應該以特別決議通過。
(3)根據題目點(3),董事會通過的兩項決議的內容是什麽?並說明原因。
首先,任命董事,討論首席財務官出席董事會會議,並壹致通過決議,確定他的薪酬標準。按照規定,這件事歸董事會管轄。其次,公司內部架構獲批,方案不符合要求。根據規定,該決議必須得到董事會多數董事的同意。在這個問題上,B主任是反對這個事情的。事實上,只有三位董事同意上半年七位董事全部不超標。
(4)指出這個問題不規範(4)並說明原因。
監事在董事會會議記錄上的簽字形式未出席會議。根據規定,董事會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上市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董事會由65,438+065,438+0名董事組成。董事會於2006年2月65,438+0日召開並出席董事會會議,出席董事7人。本次會議的召開及討論的相關問題如下:
(1)為適應市場變化,與會董事會壹致決定變更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
(2)2005年A對公司來說是很大的損失,公司董事的提案不會關註這個。但在會議上,B董事和C董事明確表示了反對意見,並記錄在表決紀要中,但建議其他5名董事最終出席董事會會議。
(3)經出席會議,董事會壹致決定解聘張公司總經理職務,王繼續擔任公司總經理。董事D2建議更換經理,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和上交所報告並公告,但被董事長否決。
要求:
根據上述事實和《公司法》、《證券法》的規定,分析並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本問題提示的公司董事會(1)中的內容決定變更資金用途,並在招股說明書中列為符合要求?並說明原因。
答:“董事會會議決定變更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規定,招股說明書中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上市公司上市,必須經股東同意。
(2)根據標題點(2),提示不符合部要求,公司董事會上有董事做法的內容?並說明原因。
答:首先是董事會不能通過的決議。根據公司法,公司的董事會必須由全體董事的半數以上通過。本期只有5位贊成董事,不到全董事會的半數(11)。其次,根據《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因重大事件遭受重大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告臨時信息,並予以公告。
(3)根據題目第(2)點提示,公司董事會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造成決議重大損失,董事B、C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a:董事B、C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決議,造成股東財產嚴重損失的,公司董事會將參與決議,“承擔責任的公司;但投票已經證明,表達異議並記錄在董事會議記錄中可以免除責任。
(4)根據標題點(3)的內容,是否符合主席的做法,說明理由。
答:A董事長的做法不符合要求。根據《證券法》對公司65,438+0/3監事的歸屬感或者管理人董事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並予以公告。
2006年5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A公司”)對上市公司進行例行檢查,發現以下事實:
(1)公司於2001由企業B、丙烯等6家企業作為公司共同發起人於1日在公司設立,總股本8000萬股(1元面值,下同)。2005年3月第壹題4000允許某公司12000股,占總股本,社會公眾股發行完成後。
(2)本公司主發起人B公司擬交付給本公司作為其資產使用權的機器設備捐贈(折合人民幣20萬元)尚未交付給本公司。
董事會(3)公司由七名董事組成。2006年2月1日,公司董事會開會。出席會議的董事由董事、董事B和C、董事D組成;e主任因出國留學不能參加會議;出席人代會的F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通過電話委托該董事出席並行使表決權A;耿董事未出席會議,因病由董事會秘書H委托出席會議並行使表決權。據公司總經理和董事介紹,他們出席並討論了董事會會議,同意任命張為公司財務總監,並決定給予年薪654.38萬美元。此外,董事會參加了討論會議,同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決定從招股說明書中指出。在董事會上提交了監事的簽名。全體董事出席了董事會會議,列席了會議。
(4)2006年3月18日臨時股東大會上,除了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通知中規定的表決事項)外,還提議臨時增選公司董事,並根據控股股東丙烯業務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表決。
(5)2006年4月20日,董事會壹致同意B公司控股股東為企業提供銀行貸款擔保。
(6)公司於2006年3月20日在公司公告的陳發註冊會計師2005年審計報告中買入公司股票20,000股,並於今年4月8日在同壹年報中賣出,獲利30,000元;某證券公司證券部員工李認為某公司股票有上漲潛力,於2006年3月買入10000股。
要求: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回答以下問題:
(1)(1)根據內容,題目所指的公司股票依法向社會公開發行?並說明原因。
答:股份符合公司公開發行的比例。根據規定,公開發行股票應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400萬元以上,總股本超過公開發行股份的10%的比例。本次發行654.38+0.2億元總股本中,超過25%為a股公開發行。
(2)根據題點(2)建議的內容,甲公司的哪些行為屬於違法行為?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業務?
a:在欺詐性投資業務中B的行為。根據公司法,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15%的罰款。虛假出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虛假出資金額2%-10%的罰金。
(3)根據題點提示的內容(3)?公司董事會不符合部門要求,也描述了董事做法的原因。
答:首先,董事F、G委托董事是無效的,根據公司法規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書面會議。本案中,該董事沒有通過電話書面委托該董事出席並行使表決權F,未能遵守,而董事會卻任命其他不符合條件的股東大會董事擔任GH秘書,而不是。其次,董事變更董事會決議使用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是違法的。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招股說明書載明的上市公司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當經股東同意。最後,董事會會議簽名不符。根據《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有出席會議的記錄簽名,沒有出席監事會議的記錄簽名。
(4)根據標題點(4),建議臨時股東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說明理由。
BR/>;答:公司增選董事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臨時股東大會應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5)(5)內容提示公司在本標題下提供的抵押物是符合B點業務慣例的控股股東?並說明原因。
答:A公司為B企業控股股東提供的擔保不符合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提供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必須經過聯合國大會批準。
(6)根據本問題(6),提示陳某阿利公司股票交易行為是否合法的內容是什麽?並說明原因。
答:首先,陳的a股交易行為是合規的。根據《證券法》規定,從次日起至這些文件公開前,受上市公司委托,不得買賣股票。收到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後5日內。本案中,陳在5月份審計報告發布後買賣公司股票,符合法律規定。第二,李買賣公司股份的行為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在辦公場所或者在法定期限內,直接或者通過本人實名或者以他人名義持有或者買賣股票。本期,李是壹位證券從業者。因此,出售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