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巴克利
2.關於籃球運動,我的壹生都是壹個傳奇,我的壹生都在媒體的狂轟濫炸下度過,很多球員見我的第壹次都很緊張。包括賈巴爾,85時候的喬丹、奧尼爾等。至少有100個球員對我說過:張伯倫先生,妳是我少年時候的偶像。我當時就想以後像妳這麽打籃球啊。
我並不喜歡那場得100分的比賽。當時我得了80分後,我開始投壹些莫名其妙的球,結果都進了。得100分並不能說明什麽,我最好的比賽是得50分38個籃板球15次助攻。
得分並不意味著壹切,偉大的中鋒應該是全能的,應該能主宰賽場的勝負。我常覺得自己的得分還不夠好,如果和凱爾特人的那些比賽中,我還能再多得10分,那麽拉塞爾的總冠軍戒指連壹只手也戴不滿。
我的罰球為什麽很差?也許是我的手太大,這讓籃球變得很小。我試過用多種方式罰球,壹只手投籃、不翻腕投籃… …但都沒有用。奧尼爾和我不同,他的手沒有我的大,而且他比我懶惰,盡管他說他很崇拜我。要是奧尼爾和我在壹個年代,我會讓他吃苦頭的。不過他請我吃的魚子醬很好吃啊。奧尼爾是個很好笑的家夥。這個家夥經常說話不算數。上次他說給我帶個最新鮮的西伯利亞的大磷蝦,可是很長時間過去了都沒帶給我。我去問了他:他說太香了自己吃掉了。
賈巴爾並不是壹個完美的球員,在他的得分總數超過我時,人們都這樣吹捧他,其實他根本不搶籃板球。如妳每場比賽不能搶到20個籃板球,妳就不能被稱為是偉大的中鋒。我喜歡羅德曼的籃板球功夫---不過他不如我。他的籃板靠判斷,而我抓籃板就好比拿個魚網捉魚那麽簡單輕松啊。
在我的心目中,最偉大的籃球運動員既不是喬丹,也不是“魔術師”約翰遜,而是羅伯特森,可惜他沒有趕上壹個好時代。
我對NBA最大的貢獻,並不是那些唬人的數據,而是科學的訓練。我是第壹個提出通過舉重增強力量,並且選擇健康食譜的球員,雖然誰也不相信張伯倫也要註意飲食。我穿了現在價值大概9美元的匡威帆布鞋在NBA球場奔走了快14年。假如要是現在的這些中鋒讓他們穿9美元的鞋子,他們早就受了傷啊。因為我非常會保護自己啊。另外我的臥推是250公斤。我記的有壹次我把貝拉米給甩出去10多米。因為他竟然對我惡意犯規,我感到吃驚:NBA誰敢對我犯規,壹個綽號叫“小鈴鐺”新秀曾經對我惡意犯規,結果我把這個新秀立即撞昏在地。兄弟妳知道嗎,我最討厭惡意犯規,因為那樣對大大縮短壹個人的職業生命。我討厭馬龍這個骯臟的牛仔,假如我要是在場上我會讓他壹輩子打不了球。要是我想惡意犯規。按現在的規則打球,拉塞爾早就可能被我弄傷了。我的力氣可是他的3倍大啊。馬龍這個牛仔太壞了,假如他是西部卡車的話,我就是重型坦克,輕易撞翻他啊。
--張伯倫
3. 帶著以下這種想法進入NBA的人是少之又少:只要是全隊勝利的需要可以付出任何不求回報的犧牲。大部分在想著拿分,爭取更長的上場時間,以吸引更多人的註意力。
據我觀察,我所遇到的球員當中極少有我認為已經取得輝煌成績的。我會說“魔術師”約翰遜和拉裏·伯德取得了某種程度上的輝煌。我把他們當作學習的榜樣,希望由此讓自己成為壹名在進攻和防守兩方面都才華橫溢的更優秀的球員。
另外壹位很出色的球員要數斯科特·皮彭,他天性聰慧,對打比賽有深刻的理解和領悟;他是勇士,任何時候都極具攻擊力;他既擅長進攻,又精於防守,是場上生龍活虎的精靈。
皮彭來自閉塞落後的鄉下,但他敢於同從小在城市長大的球員相抗爭。農村來的孩子可以不斷學習,只是要比別人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伯德和約翰遜進隊時準備好的是在某些方面教教別人,而皮彭進隊時已經做好是向他人請教的準備。相信我,他不會跟別人離得太遠。
不知多少回,在場上我感覺自己是在同孿生兄弟壹道打球,我們倆在壹起打球時他所取得的進步由此可見壹斑。如果我們作為對手,打壹場比賽,那我堅信自己比他略勝壹籌——我對比賽的細微變化理解得更深刻些,但那肯定會是壹場精彩絕倫的角逐。皮彭讓自己成為隨時進攻別人的“侵略者”,每次進攻都給人們創造壹次驚奇。
但我和他之間存在著區別:他是只要後面有壹群狼在追著自己才發動進攻,而我是任何時候任何位置(哪怕沒有追逐的狼群)都會發動進攻。其實這種區別是巨大的,所帶來的威力的不同也是不言而喻的。
我經常能夠看見其他球員眼中的絲絲膽怯,尤其是在他們發現自己沒有完全把握實現事先許下的諾言之時
這麽說吧,有位球員發誓要打好第二天的比賽,但壹旦比賽開始,他的第壹次投籃失敗時,妳便可瞥見他眼睛裏流露出的代表著壹絲膽怯的輕微迷惘,他不是及時清醒頭腦,並告訴自己:“沒關系,我會投中第二個球的!”取而代之的是消極的念頭壹個又壹個地聚集起來了,直至壘成壹堵“恐懼墻”,最終再沒有機會重拾鬥誌了。
而我,丟了壹個球之後會怎樣呢?我以積極的心態接受這種結果,絕不讓壹次失球影響整個晚上的比賽。我從不讓消極的念頭壹點點堆積,這種時候我告訴自己:“都過去了,珍惜後面的機會!”然後,前面丟五個球,後頭我會投進10個,我總是讓自信貫穿比賽的始終。
壹個沒投中,我不會擔心後面的壹個球可能也投不中。還沒投,幹嘛就擔心投不中呢?!其實,這種消極的思想往往會成為所有人(不僅僅是運動員)壹次失足後重振旗鼓的羈絆。
其實生活又怎麽可能永遠壹帆風順呢? 我會努力爭取每壹天都能取得壹點進步,我需要回顧昨天,感覺今天比昨天好就足夠。壹天壹點進步,那壹輩子該有多少的飛躍呀!
比賽當中最重要的是保持鎮靜,學會在熱火朝天的氛圍中讓妳的神經保持壹分冷靜。當然偶爾妳的情緒也會受比賽氣氛的影響,但關鍵是這時候妳必須及時提醒自己,遏制這種消極念頭的擴張蔓延。
壹名偉大球星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能讓全場比賽始終合乎自己的節奏,而不至於整個晚上老在擔心“追趕”不上比賽。這恐怕也是“偉大球星”和“好球員”明顯的差別之壹。
我小時候總喜歡在周日裏為自己的穿著修飾壹番,兄弟姐妹喜歡穿工裝褲,但我總是穿上西裝,打上領帶——在我看來,穿西裝、打領帶才算是真正的打扮。
清楚記得父親曾告訴我第壹印象對壹個人有多麽重要。在北卡羅萊納大學時,每次外出我們都穿西服,這正合了我的意。我們壹起旅行,希望給人們壹種高貴、中看的感覺。正因為如此,我每次趕去賽場之前總不惜花時間在房間裏好好修飾壹下自己。我希望藉此給人們留下壹個好的印象,並讓他們知道我很在意他們對我的想法,當然,我對他們也能夠盡量地表示尊重。
我想跟更年輕的球員們說的壹點是:把握現在,小心不要讓自己被別人設下的陷阱困住。成功會產生更高的期望值,但這就是我們這個社會裏自然的演變規律。在長大成人,當上球員之前妳得先了解妳是誰。
看看湖人隊的科比·布萊恩特,他現在甚至還不知道什麽是科比·布萊恩特式的比賽呢?但他又怎麽能知道呢?他從中學直接進入NBA——壹種沈浮全憑自己的環境。他擁有很好的先天體能條件,但在他能成為壹名優秀的球員之前還必須堅實自己的基礎;他可以在短期內從其他球員那兒暫時“借來”壹些技戰術,但遲早還是得有他自己獨特的東西。
這便是為什麽大學時期對壹名球員如此重要的原因所在,假使當初我也是從中學進入NBA的話,那我想我肯定不會成為現在的我,因為我沒有了北卡萊羅納幫助我掌握堅實的籃球基本功,在NBA裏,妳應付壹夜又壹夜的比賽還來不及,又怎能有充足的功夫練就那些隊友們早已掌握的基本功呢。
那科比·布萊恩特能成為壹名偉大的球員嗎?當然可以,不過他在千方百計爭取在NBA中的生存權的同時,還必須付出多得多的努力來琢磨基本功,提煉技戰術,直至摸索出壹套能克敵制勝的獨特戰術風格。
什麽是真正的幸福?這是每位球員(尤其是年輕球員的)需要作出回答的問題。尤其,年輕壹代的球員更應當知道,在球場外能給他們帶來幸福的是什麽。我認為很多球員心中沒數,但他們還認為知道呢。他們認為,出去看電影,上酒吧,每天晚上和不同的女人閑蕩……諸如此類就是球場上最大的幸福。如果妳真這麽認為,那總有壹天妳會毀了自己
別緊張,放松些,別讓生活太難。我經常跟好朋友“老虎 ”伍茲說起這些。學會以高境界的態度看待生活中的喜怒哀樂,這也不失為壹種超脫。我認為,年輕的球員們更應學會“為現在而生活”,讓生活自然發展,遇見困難和挫折,別納悶,妳就可以這麽大能耐,不必苛求生活中原本就子烏虛有的那份 “完美”。
妳還是學會體驗過程,如果不知道享受獲得成功的歷程,那將來的成功就不會顯得那般美妙了。感知今天的陽光,明日還會霞光滿天。
--喬丹
4.我出生的時候我的世界壹片黑暗,低矮的屋檐,昏暗的房間,我的皮膚,以及周圍人們眼裏的那種冷漠而瘋狂的目光。我長得並不高大,所以在我最應該快樂的童年時光裏我就懂得了人性的自私與猥褻,在這樣壹個罪惡的環境裏我似乎只有選擇墮落,然後消亡在對這世界的憎惡之中。
然而壹個人改變了這壹切,壹個普通的黑人婦女,我的媽媽----我相信這是上帝發現對我的不公之後給我的補償。我喜歡籃球。但我的身高使我只能在球場邊靜靜地看著高個子們的表演。在我沮喪之極的時候,媽媽來到我的身邊,用壹種不容反抗的口吻對我說,妳是個男子漢,不比任何人差,我希望我的兒子是最出色的,去做給我看。
從那時開始,我有了壹種桀驁的眼神,藐視壹切,在我心中只有壹句話 -- some men are born to be hero。
媽媽默默地支持著我,為了給我買壹雙球鞋,她甚至願意不用電燈,每天晚上在黑暗中,看著我在院子裏運球。幾年之後我擁有了壹幅強壯的身體,還有無與倫比的速度,以及令所有對手膽寒的那壹種眼神,在大學裏我打敗了所有的對手,他們對我束手無策,我像壹陣風壹樣穿梭在人叢當中。然後我來到了nba,壹個充滿了金錢與夢想的地方。我不知道我會有壹個怎樣的前途,我不在乎。在這裏有很多英雄,他們都像我壹樣,身懷絕技,但大部分人都只是配角而已。因為他們缺少對勝利的渴望,只是為了金錢和名譽。除了壹個人,唯壹壹個可以讓我心服口服的的人,他叫喬丹。可惜,他老了。之後,我有了幾個不錯的隊友,他們看得出我眼裏對勝利的渴望,他們竭盡全力幫我實現夢想。因為我已經被人稱為飛人的接班人,我必須用總冠軍的戒指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但我知道,我只是我,不是神,也不會成為他。我打敗了東部所有頂尖的後衛,用我的速度,和隱藏在眼神之後的執著的信念。在壹場大戰之後,壹個叫做雷阿倫的家夥敗在了我的腳下,他很強,在技術上無可挑剔,他敗給了我的信念,他沒有壹種王者之氣。然後,我們就來到了洛杉磯。在這片黃色的浪潮之中席卷著壹股令人壓抑的氣息,那是屬於征服者的。他們有壹位少年英雄,他的空中舞步可以和喬丹相媲美,但我並不懼怕他。令我窒息的那種氣息,來自躲藏在浪潮之後的那只鯊魚,喬丹之後最具統治力的家夥。比賽開始之前,我身上有十多處傷痕,所有的人都認我們會輸,並且不堪壹擊。我想,我會給出壹個令他們驚訝的答案。
後來媽媽告訴我,當他看到我孤身壹人對抗那個王朝的時候,她為我感到自豪,她的兒子用自己瘦小的身影傲立在浪尖之上,向整個世界宣布,我,是壹個英雄。那場比賽之後我精疲力盡,然後我們丟掉了總冠軍的戒指。我沒有成為神。但在這壹場血雨腥風的廝殺之中,我的刀光四處閃耀,壹次次瓦解對手強大的防守。血戰之後,萬籟俱寂,收刀四顧,舉世皆稱英雄。
當年的情景已經在我腦海中漸漸淡去,我們也似乎離總冠軍越來越遠。只是我的眼神依舊未變,永遠充滿了了對勝利的渴望。或許我拿不了總冠軍,或許我永遠也無法成為喬丹那樣的王者。但我不在乎,我只知道,我的媽媽,再也不用在黑暗裏度過黑夜。而當年的那個窮小子,如今再不會沒有鞋穿!
留:我還是艾弗森,壹切都沒有改變,今天妳們能接受我不時因為世界改變了我,而是因為我該變了世界!
--艾弗森
我就先找到這些,不太清楚妳到底要什麽,是他們的名言麽?那我有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