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醫療第二次報銷流程:1。填寫報銷提交表。當事人應從當地村委會領取《農村合作醫療費用報銷報告單》,並按規定填寫。
2.提供憑證。住院證明、住院賬單清單等。
3、村委會證明。村委會根據當事人參加合作醫療的時間、住院報告和住院情況,在《農村合作醫療費用報銷報告單》上作出證明,由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4.提交。經村委會證明後,由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將相關資料報鎮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審核。
5.復習。鎮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審核報銷憑證及相關材料(如有外傷,須報縣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審核)。對符合補償條件的,按照章程規定的標準確定補償金額,經鎮分管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領導審核,鎮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組長批準。鎮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應在《報送表》上加蓋公章。
6.付款。經鎮上同意,向當事人開具取款支票,由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在報銷單上簽收。委托當事人辦理報銷手續的,應當有當事人簽字的委托書,並將收款收據交鎮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