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條為例:
目前民間借貸出具借條最常見的方式是出借人寫借條,借款人按手印。對於借款人來說,這樣出具的借條風險極大。按照交易習慣,借據原件由出借人保管。如果在貸款人員之後更改借條,比如在貸款金額上加幾個零,或者加利息,因為都是貸款人的筆跡,所以很難區分。壹旦發生訴訟,借款人要證明被出借人塗改過,會面臨很大的困難。
法官建議
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可以采取以下預防措施:
1.不要輕易在白紙上簽字。如果真的需要簽名,壹定要在簽名旁邊註明用途。
2.借條的內容是借款人自己寫的,貸款人很難篡改借條的內容。
3.借據開出後,借款人留存復印件,並要求出借人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證明復印件與原件壹致,以便舉證時用來對抗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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