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酒店入住登記
(1)拿著住宿登記表的上端和筆的下端,交給客人填寫。
(2)驗證見證卡是否壹致,掃描保存證件。
(3)檢查住宿登記表是否齊全。如有漏項或不明信息,應按文件要求或補充。如果客人沒有貴重物品要寄存,請在登記表的右下角簽名。並記下車牌號。
(4)確認付款方式(借記卡、信用卡、現金)。
(5)將證件和房卡壹起交給客人,並提醒客人第壹次住的房間的大概位置。
(6)如果有大件行李,請行李員搬運。
(7)通知客房部和總機房,並將入住信息輸入電腦。
二、入住酒店的註意事項:
1,酒店房租按天計算,中午12點到第二天中午12點;如需提前入住或延遲退房,請聯系酒店前臺;
2.當客人在酒店前臺登記入住時,他們需要支付壹定數量的押金。除了房費,他們還需要交100-1000元的押金,具體視各酒店規定而定;
3.請將客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存放在前臺收銀臺或客房保險箱內;
4、房間裏的冰箱物品需要付費,但是茶包和咖啡包是免費的,請關註壹些需要付費的電視臺;不是所有的洗漱用品都是免費的,請註意使用前的提示;
5、電話費、洗衣、送餐、按摩等服務自理。
6.請愛護房間裏的物品。如有損壞或丟失,酒店有權要求賠償。
7.禁止攜帶武器、易爆、易燃、劇毒、放射性、刺激性和有異味的物品進入酒店;另外,寵物也是嚴禁帶入酒店的。
8.每個酒店都有不同的規定。以上僅供參考。請在登記入住前咨詢酒店前臺。
三、疫情期間,酒店應註意這四點。
1.選擇酒店時,應優先選擇位置相對獨立、通風條件好、相對遠離人口密集住宅區的酒店。同時,註意落實酒店的疫情防控措施:
2.避免不必要的接觸
3、個人清潔到位
4.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口岸、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立即向國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相互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