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改為:經濟標書中的投標函 和投標報價書封面沒有註冊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個人簽名並加蓋執業專用章的;
2、原投標文件第9頁:2-10.3.3、投標函 和投標報價書封面必須(略)(為投標人本(略))個人簽名並加蓋執業專用章。
現改為:2-10.3.3、投標函 和投標報價書封面必須由造價工程師(為投標人本單位註冊或委托有資質造價咨詢單位指派的造價工程師)或造價員個(略)。
3.本工程開標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到場,沒有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到場。
4.工程量清單和實際施工現場如有存在缺漏或出現偏差應和甲方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