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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應征及報道的規定

員工招聘程序

用人部門如有招聘要求,可根據本部缺員數量及用工要求填寫《用工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經營狀況及在職人員編制,對所掌握的人力資源庫資料進行擇優補缺或公開招聘或從各方面推薦人員中甄選,擇優錄取。

壹. 招聘條件

(壹) 文化水平

1. 應聘公關銷售人員、人力資源部及各管理層人員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及英語水平;有壹年工作經驗者或外語水平較突出的可放寬至中專以上文化水平。

2. 應聘壹般服務員須具備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 應聘廚工、雜工、洗碗工、清潔工須具備初中以上水平。

(二) 年齡

酒店臨時工:18—40歲

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反應靈敏,無不良習慣,裸眼視力1.0以上。

(四) 身高:男:1.66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五) 思想作風正派,政歷清楚,無犯罪記錄。

二. 員工招聘程序

(壹)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的《用工申請表》公開對外招聘或從各方面推薦人員中甄選面試。

(二) 報名面試

1. 人事主管根據用工要求,對應聘者進行篩選,符合條件的給予報名並由應聘者填寫《求職申請表》。

2. 由人事主管對應聘者進行證件資料審核,評估及語言(國語、粵語、英語)測試。應聘者需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個人簡歷及相應工作證的原件。

3. 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面試日期,然後通知應聘者及用人部門面試。擬選人員壹般需經進兩次面談和壹次測試。而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 領班級以上人員 壹般人員

第壹次面試 招聘主管人員 招聘主管人員

第二次面試 部門經理/總經理 部門經理/總經理

第三次面試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行政總裁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① 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登記照近照、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和《求職申請表》,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先進行業務水平測試。

② 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後,人力資源部通知擬來人員具本相關事宜。

③人力資源部將《求職申請表》,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 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三) 體檢、辦證

經總裁辦審批的應聘者,接到人力資源部通知後,須到廣州荔灣區急病疫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到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計生證。

員工入職程序

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酒店文化氛圍之中。員工被錄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時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員工形成了工作態度、工作習慣,並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收到人力資源部的《錄取通知書》者,須按指定時間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程序及流程:

A. 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進入前

1.填寫《求職申請表》,並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初次面試。

2.由用人部門負責人進行第二次面試;領班/部長級上以的經總裁辦面試審批。

3.合格後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其入職時間,並告知需所帶的物品。

B.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2.向新員工闡述所發物品的價值及賠償金。

3.更新員工花名冊相關信息。

流程圖:

員工調動與晉升制度

轉正及晉升制度:

1、 新員工試用期滿轉正

1) 凡新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工作表現良好;能順利通過人力資源部舉辦的崗前培訓;部門業務培訓成績合格者,允許轉正。

2) 新員工試用期滿轉正可每月辦理壹批。

3) 辦理轉正手續時,各部門須將轉正者的員工變動表、工作表現評估表、員工自我評估表,業務培訓成績單送人力資源部審核,經行政總裁批準後生效。

2、晉升

如部門認為該員工工作表現突出,並在原崗位工作滿六個月以上,可根據編制情況對該員工提出晉升申請,並將員工變動表、工作表現評估表、員工自我評估表,業務培訓成績單等有關資料送人力資源部審核,經行政總裁批準後生效。

3、升級或跳點晉升:

員工以優異成績完成本職工作和各類培訓,經部門經理考核合格後,允許升級或跳點晉升。辦理手續時,部門經理必須對該員工的責任心、工作能力,顯著成績等作詳細說明,出具員工變動表為該員工辦理晉升手續,並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行政總裁審批後生效。

4、領班及主管晉升:

1) 除按正常升點手續辦理外,還應附上該員工的自我評定及領班或主管工作設想報告,詳細工作簡歷等。

2) 正式任職前,必須經過壹個月的見習期考核,在見習期內應有顯著的工作成績,並能順利通過各種見習期考核,方能正式任職。

5、經理的聘任:

各大部門及二級部經理必須由行政總裁親自任命,並能出色完成行政總裁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各項考核要求。

所有要求定職或晉升的員工原則上必須在原級別崗位工作滿三個月以上,並且全部考核成績必須達標,否則,待重新學習補考成績達標後方可受理;員工如有任何違紀或過失的,三個月內壹律不許晉升;已審批晉升的員工在前三個月內為考察期,期間若有不良表現或違紀現象,降回原工資級別。

6、員工調動

酒店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申請在酒店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部調動和部門之間調動兩種情況:

部門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填寫《人事變動表》並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部門之間調動:是指員工在酒店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人事變動表》,由所涉及部門的負責從批準並報行政總裁批準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人員調動及晉升的審批權限:

A.酒店部門經理的內部調動及晉升由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報酒店行政總裁批準。

B.酒店壹般員工的內部調整及主管級以下人員的晉升及調動由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並報行政總裁批準。

晉升流程圖

降級制度:

1、適用範圍:

1) 經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評估考核,不達到現任職位之工作能力者。

2) 屢次觸犯酒店《員工手冊》甲類或乙類過失而不知悔改者。

2、處理手續:

部門根據以上條件對員工作降級處理時,應詳細說明該員工的工作能力及過失記錄,並以變動表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審批。

3、復職:

若該員工被降級後的三個月期限內,工作能力有顯著提高,且未重犯任何過失,經部門重新評估後,允許恢復原來職位,部門應以變動表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辦理有關手續,並附詳細說明。

員工離職程序

1、辭職:

1) 員工個人提出辭職,原則上應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遞交辭職報告,並征得部門批準。否則,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予受理。

2) 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辭職生效日期,按照人員編制預算的要求提出人員補缺的申請。

3) 部門以變動表形式經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審批後生效。

4) 試用期(三個月)內辭職,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否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2、勸退或辭退:

凡因體檢不合格,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工作能力不達到要求或其他原因等不適宜在酒店工作而被勸退或辭職者,由部門出具變動表,並列明該員工違反酒店哪項條例,該受什麽處分,將勸退或辭退的原因說明清楚,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及總裁辦批準後,按有關規定辦理離店手續。

3、開除:

凡因觸犯法律或違反酒店規定而達到開除者,由部門將其材料匯總,詳細說明原因,並附上處理決定,然後送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辦批準後,按有關規定辦理離店手續。解雇員工需在兩天之內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並由保安督促檢查離開本酒店。

4、 自動離職:

1) 如員工無故擅離職守達三天,部門應馬上與該員工聯系,如該員工仍不按正常規定回酒店上班,部門必須在第四天出具該員工的自動離職變動表,經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審批後生效。

2) 人力資源部接到部門通知後,應馬上會同保安部將該員工的工衣櫃查封,並收回壹切酒店發放之物品。

5、離店手續的辦理:

1) 離店員工辦理手續必須持有經部門、人力資源部及總裁辦批準的《離職審批表》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審批表》,並在壹天時間內到有關部門辦理完所有手續(如適逢星期天則按指定時間順延)。

2) 到布草房退還工作服和其他物品,並由布草房負責人簽名。

3) 到人力資源部交回員工證、工號牌,凡住宿的員工還須到管理部辦理退宿手續,交回住宿卡和宿舍鎖匙,然後由經辦人簽名。

4) 到保安部退還宿舍鑰匙,交回工衣櫃鎖匙,並由值班負責人簽名。

5) 到部門、保安部做好登記,由各部負責人簽名。

6) 以上物品若有遺失,損壞或制服未到使用期限等現象,則按〈酒店物品發放管理〉規定扣款。

7) 以上各項手續辦完後,憑《離職審批表》到人力資源部並領回健康證件原本。

8) 工資的計發:

員工在接到已審批的《離職審批表》後,須於生效期的次日早上將部門經理已簽名的該員工的考勤表及考勤卡送到人力資源部,以便核發工資(開除和自動離職除外)。

人力資源部須將該員工的《離職審批表》、《考勤表》附在工資發放表後面送財務辦理。辭職(停職、免職)員工,每月發放工資日發放。

財務部在收到總裁辦審批後的工資表,並為離職員工發放工資。

凡開除和自動離職者不退回食宿押金和不計發工資,如不按正常手續辦理,入職時所交的證件也不退回。如離職員工在離職前違反酒店的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酒店將通過司法部門進行追究。

註:凡當月入職並當月離職的人員可於次日結算工資;其余離職等人員工資必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發放。

作息和考勤制度

考勤

1、酒店實行每個工作日8.5小時制(含膳食時間),各部門依據營業需要制定各班次上下班時間,員工上下班均須打卡,上兩頭班員工應打四次卡。

3、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實行責任制,無須打卡。其余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4、員工請假、例休、出差、曠工、調休等均不用打卡,曠工但有出勤記錄者將處以紀律處罰。

5、各經營部門均有設立打卡處,由保安部值班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若無保安員值班,由部門負責人派人監督,若考勤機出現不正常情況,必須報人力資源部。?

6、部門負責人可視實際情況每月為員工出現漏打考勤簽卡二次,其余簽卡無效。

7、每月1日,人力資源部文員將所有考勤記錄發放到各部門,以便各部門核對制作考勤表;

8、每月2日,各部門將已交由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核簽名的考勤表連同考勤記錄交於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所有考勤核查工作並制作工資資料。

考勤表

1、每月1日,各部門接到人力資源部發回的考勤記錄後,即參照簽到本,進行部門的考勤統計,填寫考勤表;

2、考勤表須註明所屬部門、考勤人數、日期(月份)、各人員姓名、實際班次與班次時間、實際休息天數、休假天數及積假天數(積假天數需註明某月積假幾天、***計幾天)、實際考勤天數(包括休息日);每人員考勤可占表格的兩行位置,以便能更詳細註明各人員考勤情況;

3、員工的考勤周期是從本月1日至本月31(30)日。

備註

1、各部門考勤專員需負責本部門所有人員的考勤表填寫、查核、上交;

2、各部門考勤表需由制表人(考勤專員)、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核並簽名後統壹交於人力資源部復核簽名後才生效;各部門第壹負責人為考勤負責人;

3、所有排班表與考勤表需按表格規定的符號表示,其它符號不生效;

考勤紀律

各部門考勤表交人資部前請各部門先行認真檢查,如有考勤員不負責任,故意作不實的考勤登記時(如考勤記錄上與考勤表不符等現象),必追究考勤員的經濟責任(每出現壹項扣除考勤員5元,以此類推),部門負責人負相關連帶責任。人力資源部結合部門查考勤記錄結果,將對各部門員工考勤記錄進行核查,對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作如下紀律處罰如下:

A、未打上班或下班卡:每漏考勤壹次罰款5元,以此類推;

B、上班和下班均未有考勤記錄的,視作曠工處理;

C、使用密碼考勤的員工,委托他人考勤或代他人考勤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除給予書面警告處分外,另罰款100元;

D、考勤記錄混亂的:輕度混亂者罰款10-20元不等,嚴重混亂者罰款50元。

E、員工遲到/早退處理辦法如下:

(1)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之內的,算作遲到或早退,每5分鐘扣5元,不足5分鐘按5分鐘計算,以此類推;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每次半小時以內)的,算作曠工壹天;

(2)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兩小時以內的,算作曠工半天;

(3)遲到或早退兩小時以上,算作曠工壹天。

(4)曠工半天扣壹天半工資,給予口頭警告;曠工壹天扣三天工資,給予書面警告;曠工兩天扣六天工資,給予最後警告;曠工三天算作自動離職。

本酒店考勤審核程序主要分為三個步驟:部門初審 人力資源部復審 財務部抽查

獎罰制度

1、 獎勵

獎勵是激勵的壹種手段,目的在於通過表彰員工的良好表現,促使受獎勵的員工保持其模範行為,成為全體員工的表率,加速員工自我發展和不斷完善,教育並鞭策廣大員工以他們為榜樣,追求上進,努力工作,為振奮士氣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獎勵分為:

口頭或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頒發證書、獎金獎勵、晉升、特別加薪等。

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公司將酌情給予表彰(若員工尚在警告有效期內,可“將功補過”,撤銷其警告處分),並記錄個人檔案,列入員工晉升等評估考核依據之壹。

1. 拾金不昧;

2. 公司評選出的優秀員工;

3. 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4. 嚴格控制成本,節約開支有顯著成績者;

5. 對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6. 為保護公司財產和賓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7. 代表公司參加各項比賽活動獲獎,為公司贏得榮譽;

8. 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熱心,經常受到賓客表揚;

9.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10. 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創造良好的社會影響。

2、懲罰

懲罰是公司用於糾正員工違紀行為的壹種紀律處分手段。執行紀律處分本著對員工負責的原則,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懲罰要有漸進性,給員工以改正自新的機會。懲罰分為口頭批評、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後警告、辭退、解雇。

口頭批評:員工第壹次觸犯以下過失,且認錯態度較好,將被受到口頭批評處分。此警告有效期為三個月,三次口頭批評可累積壹次口頭警告。

1) 當值時打瞌睡。

2) 在非吸煙區吸煙。

3) 不符合公司儀容儀表要求。

4) 沒有按規定佩戴銘牌或工作證。

5) 當值時未按規定穿著整齊制服。

6) 當值時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人事務。

7) 正常情況下不按組織架構越級匯報工作。

8) 私自調換工衣櫃。

9)禮貌欠佳,見了上司、同事或客人不打招呼、問好。

10)不使用規定的員工通道,非工作需要進入客用場所。

口頭警告(甲類過失):員工第壹次觸犯甲類過失,或重復違反口頭批評條例,將被受到口頭警告處分並記錄在案,此警告有效期為六個月,三次口頭警告累積壹次書面警告,並處以5-20元經濟處罰。

1、上班時間不佩戴工牌。

2、 當值時間與同事發生口角。

3、 非工作關系與客人過於親密。

4、 未經批準穿著或攜帶制服外出。

5、 不服從主管或上司之合理指令。

6、 在更衣櫃內存放公司客用物品。

7、 工作範圍內公司物品損壞未及時報告。

8、 未經同意,隨意翻看同事之文件、物品等。

9、 工作範圍內公司水、電、氣等能源無效損耗而不采取措施。

10、 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雜物、果皮等或破壞衛生整潔。

11、 私配公司內任何鑰匙(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處分直至立即解雇)。

12、 未經允許帶親友進入或參觀公司辦公區域、營業區域(消費除外)。

13、 當值時行為不檢、嬉皮笑臉、大聲喧嘩、吹口哨、追逐打鬧、勾肩搭背等。

14、 對違反公司規章的行為不報告、不制止(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處分直至立即解雇)。

15、 在公司設備、墻壁、桌椅亂塗亂畫等破壞公物(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處分直至立即解雇)。

書面警告(乙類過失):員工第壹次觸犯乙類過失,將被受到書面警告處分並記錄在案,三次書面警告累積為壹次最後警告。此警告有效期為六個月,並處以20-50元經濟處罰。

1) 拒絕公司授權人的例行檢查。

2) 吵鬧、講粗言穢語以至影響公司安寧。

3) 在員工宿舍內酗酒,私帶外人進入宿舍。

4) 工作時間擅離職守,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5) 丟失發票、單據表格等書面資料或電腦資料。

6) 偷吃客人食物,工作時間飲酒或酒後上班。

7) 未經許可私自變更班次、休息或休息時間。

8) 未經批準在公司內以各種形式出售、推銷物品。

9) 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專供客人使用之設施、設備及物品。

10) 違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以及壹切操作規範造成損害。

11) 故意毀壞制服(另照價賠償),隨意挪用公司物品。

12) 違反公司安全條例或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嚴重後果。

13) 對同事態度惡劣,與同事爭吵;威脅、恐嚇或脅迫同事。

14) 未經批準擅自進入客房或公司其他禁區(工作範圍內除外)。

15) 不如實反映個人履歷、聯系方式、住址、婚姻等情況及變化。

16) 越權處理工作問題、故意消極或停止工作或利用公司資源做私事。

17) 損毀或丟失公司或客人的財物,泄露公司秘密,但未有較重後果。

18) 未經批準在公司或廚房內為本人或他人烹煮食物或拿取、偷吃廚房食物。

19) 未經批準擅自張貼宣傳品、塗改公司標誌,搬移公司物品,毀壞員工公告欄。

20)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他部門閑蕩,穿著制服在客人面前、公***場所或非吸煙區吸煙。

以上過失視情節輕重給予書面警告處分直至立即解雇。

最後警告(丙類過失):員工第壹次觸犯丙類過失,將被受到最後警告處分並記錄在案。此警告有效期為十二個月,倘若在此期間無論觸犯任何勞動條例或公司規則,將根據情節輕重受到辭退或立即解雇處分,並處50-100元經濟處罰。

1) 無故曠工。

2) 不服從上司正確指揮。

3) 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損失。

4) 挑撥打架或煽動、參與公司內部吵架事件。

5) 在員工宿舍或公司範圍內賭博或變相賭博。

6) 未經批準在公司範圍內作任何形式之募捐。

7) 提供假資料或報告,給上司的工作造成失誤。

8) 對客人不禮貌,與客人爭辯,引起客人投訴。

9) 行為孤僻或剛愎自用,以致無法與同事合作***事。

10) 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損害公司或同事聲譽。

11) 對其他員工之嚴重違紀行為知情不報或蓄意隱瞞。

12) 在公司內展示或傳播淫穢內容物品、照片或出版物。

13) 違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以及壹切操作規範造成嚴重損害。

14) 私自向客人兌換外幣。

15) 擅自塗改公司的公文或重要記錄。

以上過失視情節輕重給予最後警告處分直至立即解雇。

解雇:極為嚴重違規,除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外,被開除的員工公司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薪資支付,或依情節按其它規定執行。

1)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被收審。

2) 對犯罪行為進行包庇、隱瞞。

3) 貪汙吞占公司財產或客人之財物。

4) 政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情形。

5) 用任何方式破壞公司及同事的財產。

6) 無故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四天以上。

7) 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謀取私利、假公濟私。

8) 違反消防或安全規則,造成火警或其他險情。

9) 蓄意違反、疏忽公司或上司發出的合理指令。

10) 偷竊、在公司內賭博、吸毒或售賣違禁品。

11) 未經公司書面批準,在工作時間內有任何兼職行為。

12) 介紹或招接暗娼、私自翻動客人物品、偽造文件意圖行騙。

13) 違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以及壹切操作規範造成巨大損害。

14) 泄露被公司管理層認定為商業機密的各種文件、資料、數據或信息。

15) 故意讓客人逃帳、強索小費或其它財物,辱罵或毆打同事或客人的。

16) 攜帶或收藏壹切違禁品(如槍械、毒品、爆炸品、易燃品、淫穢出版物等)。

17) 用非法手段偷竊、塗改變造或銷毀有關憑證、原始記錄、單據或數據以達到個人目的。

2、以上各項懲罰條例並未涵蓋全部,員工有違反上述條例以外的過失行為,公司可以根據“就近原則”歸入上述過失條款中進行處理。

1、 批準權限及程序

各部門員工如有以上獎勵條件,由部門將先進事跡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給予表揚及獎勵。

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方面存在以上違紀行為,直屬上司在采取紀律處分之前應先與違紀員工交談,指出該員工所犯之錯誤及對公司造成的負面影響。

各類過失單均須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過失單經當事人簽字或有關證明人簽字有效,員工拒簽的,必須有證明人證明。

保安人員、監察人員在履行職責時,發現員工有違紀行為,直接報部門經理調查處理,並在二日內反饋處理結果至人力資源部。

凡因過失而被解除勞動關系的須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行政總裁批準。

2、 員工申訴

員工對其所受的紀律處分有異議時,可於受處分之日起七日之內親自或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申訴,人力資源部將視申訴理由是否充足,決定是否接受辦理。

員工對申訴未被接受或不服,可親自或以書面形式向行政總裁申訴,行政總裁將視人力資源部做出的決定再作處理。

行政總裁對此事件之最後裁決,屬全權代表公司之最終決定。

三、需要並處賠償、罰款處罰,罰沒款壹律上交財務部門。

四、員工被口頭警告後三個月內沒有違紀的,或被書面警告後六個月內沒有違紀的,或被最終警告後十二個月沒有違紀的將可獲允撤銷相應紀律處罰;也可根據員工的改進表現提前撤銷處分。

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