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證,又稱香港公司律師公證,壹般用於香港企業在大陸設址代表處、國內投資公司或者法律訴訟時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於香港公司在內地購置不動產使用等。香港公司文書在大陸使用,需要辦理是司法部授權的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後出具公證說明書,然後轉遞香港律師所加蓋轉遞章。
香港律師公證範圍
1、個人證明;
2、企業證明;
3、申請辦理涉港經濟合同公證;
4、普遍采用授權委托事宜。
香港公司公正的常見用途
1.用於大陸(最常見的):
以香港公司在大陸投資經營、發生訴訟等,公司文件不能直接拿到大陸部門使用,需由中國司法部任命的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公證證明並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
2.用於海牙成員國(如德國、印度、日本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轉遞香港高等法院加簽加蓋apostille認證章。
3.用於非海牙成員國(大陸除外,如越南、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阿聯酋、玻利維亞等):
需經香港國際公證人公證,然後送交香港高等法院加簽認證,最後還要做該國駐香港領事館認證,之後文書方可在該國使用。
註:文件使用國(非海牙公約成員國)在香港沒有領事館,則需要將經過香港港高院加簽後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然後送該國駐中國大使館認證香港公司公證流程
1、確認所需香港公司公證種類,提交需公證資料;
2、按照提供資料,辦理公證委托確認書;
3、提交資料至香港司法部辦理;
4、公證完成,郵寄公證證明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香港律師公證時間
4-12個工作日左右,公證證明為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辦理香港公證的註意事項
1、公證的份數:根據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當地政府的需要,與相關部門確認。
2、公證內容:公證的文書,需要體現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證的用途:每個地方和國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確認。
值得註意的是,香港律師公證,是由具備資格的公證人進行公證,如香港文書送往中國大陸使用,需要經過中國委托公證人進行公證,如果送往非大陸使用,則需要當地的國際公證律師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