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操作票制度:
第1條、操作命令的發、受:
值長向班長或班長向監護人、操作人下達操作命令時,壹定要講清楚操作任務、目的和有關註意事項,使之達到“五個清楚”。
第2條、操作票的填寫和審批:
操作票應由操作人填寫,根據操作任務,首先核對系統圖或模擬圖,必要時還需要到現場校對,然後按照票面格式要求,根據規程規定和有關要求,依次填寫操作內容。然後逐級交監護人、班長、值長審批簽字。在審校過程中如發現錯誤,應予作廢,重新填寫。
第3條、操作任務的執行
為保證操作任務的順利完成,操作人員和監護人員不僅要精通操作知識技能,還要具備嚴肅認真、壹絲不茍的工作作風。
第4條、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寫壹個操作任務。
第5條、高壓設備重大操作,必須經過“五防”程序檢驗正確後,用電子鑰匙進行操作。
第6條、防誤閉鎖的解鎖鑰匙兩把放主控,應妥善保管,特殊情況下經值長批準後方可使用,不許亂用。
第7條、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向班長或值長匯報,弄清原因後,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
第8條、下列各項可以不用操作票:
a)事故處理;
2、拉、合斷路器(開關)單壹操作;
3、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僅有的壹組接地線。
第9條、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蓋“作廢”章,已執行的操作票應蓋“已執行”章,操作內容的最後壹項的下壹列應蓋“以下空白”章。操作票最少應保存三個月。
第10條、沒月初車間要對上月所執行的操作票進行檢查,統計各班操作票的正確率及操作項目總數,以備考核和進行千項操作無差錯獎勵計算。
第11條、操作票中出現下列之壹現象為不合格票:
1、操作內容與操作任務不相符者;
2、遺漏主要操作步驟及內容者;
3、寫錯字、漏字,有塗改現象;
4、操作票亂寫亂畫,嚴重損壞,票面不整潔;
5、操作完後未及時打“√”;
6、操作票執行完未蓋“已執行”章;
7、廢票未蓋“作廢”章;
8、操作票上漏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