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類大陸人士之定義:
1.赴國外留學、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之旅居國外配偶或直系血親。
2.赴香港、澳門留學、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或旅居香港、澳門四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者及其隨行之旅居香港、澳門配偶或直系血親。
二.應備之證明文件:
1.以在國外、香港或澳門留學生資格申請者:附有效之學生簽證復印件或國外在學證明正本,及再入國簽證復印件。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系證明。
2.以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資格申請者: 附現住地永久居留權證明復印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系證明。
3.以旅居國外四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資格申請者:附蓋有大陸、外國出入國查驗章之護照復印件及國外、香港或澳門工作許可證明復印件。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系證明。
4.以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資格申請者:以在香港、澳門居住七年以上,無配偶或直系血親隨行者,依香港、澳門居民身分申請。有配偶或直系血親隨行者,附香港、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復印件或效期尚余六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護照復印件。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附親屬關系證明。
三、申請方式:
1. 旅居國外、香港或澳門者,需先將申請書及應備文件送臺灣駐當地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它經臺灣當局授權機構(以下簡稱駐外館處)審查註記。於審查核章後之檔正本寄交臺灣旅行社,代為申請許可。
* 護照及各項證明文件均需繳驗正本,除國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申請書背面外,其它正本文件數據於驗畢後,會連同申請書發還申請人。
2. 第三類大陸人士來臺從事觀光活動,可以組團方式或可采FIT自由行方式,不需團進團出。
四. 應備文件說明:
a.填寫旅行證申請書壹份。(如附件)
◆申請人簽名欄需親簽或用印。
◆申請書需詳細如實用正楷字體填寫,不能有空白處。
◆“學歷”欄,若是大學畢業,不能填寫本科,請填寫上大學畢業便可。
◆“現職”及初任日期”欄,其填寫數據需與“單位在職證明書”上填寫的相符合。
◆經歷”欄,若申請人任職於政府機構,均需如實填寫曾任之職位。
◆“海外地址”壹欄需如實填寫,區域電話(不能以手提電話代替)。
◆“申請人親友狀況”欄,需詳實填寫,若父、母親已逝,仍需填上姓名,及填上“歿
b.大陸地區所發護照及居民身份證的清晰影印本,證件有效期最低需為六個月或以上。
c.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相片2張 (限白色底色)。
d.以有固定正當職業資格申請者:(無外國居留證或未滿四年的居留證)
◆附單位在職證明正本壹份。 (需在單位任職六個月以上)。
◆任現職未滿六個月者,附現職在職證 明及在前壹單位任職六個月以上之任職證明,其新
舊職務 調任期間應三個月以內。
◆在職證明及任職證明應自申請書填寫之日回溯三個月內出具。
◆單位在職證明書上,應有公司名稱、電話號碼、公司地址、任職日期、職務、公司負責人
或部門主管姓名及詳細聯系電話、公司印章。
◆在職證明必須使用有公司擡頭、標示之信紙,其內容均需打印出來。
◆若是手寫或沒有使用公司信紙,則需附上公司營業執照的復印本。
e.以學生身分申請者:有效學生證復印件或各級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需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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