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主本人或其代理人領取《電動自行車登記、轉移、註銷申請表》,並按要求填寫信息;
2.稽查民警應當對電動自行車的分機號碼和稱重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合格的,由稽查民警在《電動自行車登記、轉移、註銷申請表》上加蓋並簽署分機號碼。
電動車上牌的流程是怎樣的?
電動車輛的許可流程如下:
1,繳納購置稅,新車保險,刑偵檢測;
2.非免檢車輛通過線路檢測,交錢,填表,拍分機號碼,采集數據,獲取牌照信息;
3.提交資料和業主簽名;
4.警察對車輛進行外部檢查和確認;
5.選擇號碼並收到收據;
6、車牌封存安裝拍照,領取行駛證和登記證。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