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遺言要怎麽樣寫

遺言要怎麽樣寫

遺言要寫的內容如下: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遺囑的形式

1、證遺囑:即經過國家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它在各種中效力最高。當有其他形式得遺囑與公證遺囑發生沖突時,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2、自書遺囑:是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簽名,並註明年、月、日。註意:如果是老兩口(夫妻)***同立的遺囑,則必須兩個人親自簽名,不能由壹個人代筆,壹般應按指印。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

4、錄音遺囑:應該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現場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壹般是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危急解除後遺囑人能用書面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立遺囑應該註意的問題:

1、如果有數份遺囑內容相互矛盾時,有公證遺囑的應該以公證遺囑為準,如果沒有公證遺囑,則以最後所立遺囑為準。

2、立遺囑人要具備行為能力,所立遺囑要出自立遺囑人的自願。

3、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囑人本人的財產,如夫妻***同財產不能由壹方單獨處分。

4、代書人和見證人的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如他們的債權人、債務人、合夥人、配偶、子女、父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