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市民朋友們:
您好!電動自行車是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法規、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等安全問題時有發生,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多發態勢,影響了群眾的出行安全。安全頭盔是電動車騎乘人員遇到危險時的最後壹道防線,據統計,在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中,80%以上的傷亡都是由於駕乘人員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致使頭部損傷造成的。當事故發生時,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為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出行安全,減少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造成的傷亡事故,創造安全、文明、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特發出以下倡議:
壹、騎車、乘車都要戴。
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系好頭盔卡扣,做到“戴頭盔、靠右行、不闖紅燈”;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經過檢驗合格的頭盔,不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對親人和家庭負責。
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駕乘電動自行車要主動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了解不按規定佩戴頭盔可能導致的嚴重危害後果,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杜絕和抑制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廣大黨員幹部要發揮模範引領作用,自覺遵規守法,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帶頭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同時積極引導、勸導身邊的親朋好友戴好安全頭盔;快遞、外賣等重點行業要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倡導文明交通行為,確保全體職工規範佩戴頭盔。
四、勸導警示強管控。
縣交警大隊將對查處勸導的不佩戴安全頭盔行為拍照錄入臨沂交警APP。不佩戴安全頭盔第壹次被勸導,需關註“臨沂交警”微信公眾號並閱讀市文明辦和交警支隊聯合發出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倡議書》;第二次被勸導,在微信朋友圈轉發倡議書,並至少集10人點贊;第三次被勸導,在路口觀看5分鐘交通安全警示視頻,並參加10分鐘文明交通誌願服務。經多次勸導仍不佩戴的,將通過電視臺、新媒體予以曝光,並推送社區、單位進行重點宣傳管理。
關愛生命,從“頭”做起。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既是個人文明素質的體現,也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負責。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每壹次出行做起,養成良好的安全出行習慣,***同維護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沂南縣文明辦
沂南交警大隊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