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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預防針監護人受種者簽名

法律分析:監護人壹般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有義務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合法以及其他權利;若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若父母死亡或者喪失監護能力,則可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順序擔任監護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