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壹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另壹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
2.正文正文壹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如果是收到的錢,還要寫上收錢的原因。
3.落款落款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壹般還要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