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名以上監考人員或考場督察人員和監考人員簽字確認,簽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決定並及時告知或送達被處理人。
高考有違紀行為,最直接的後果就是該科目成績無效,比較輕。如果在高考中被發現作弊,不僅所有考試科目成績無效,還可能面臨暫停考試資格壹至三年。
考試中違反紀律的行為:
1,將超出規定的物品帶入考場或不放在指定位置。
2.未按規定座位參加考試。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
4.考試時偷窺、竊竊私語、交換信號或手勢。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6.考試期間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離開考場的。
7.取試卷、答題卡(包括答題卡、答題卡等。,下同)、草稿紙等試卷出考場。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在規定以外的地方在答題卡上書寫姓名、考號或標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