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簽訂勞動合同要蓋手印嗎
簽勞動合同時,蓋手印不是必須,但是可以按手印,現在簽名很容易進行偽造,手印可以指紋識別,防止偽造。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簽字或者蓋章就可以了。只要當事人簽字,合同即成立,摁手印不是必要條件,但摁手印與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的用人單位是需要摁手印的,根據單位需求靈活處理。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註意十個事項
(壹)、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要知道,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二)、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三)、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麽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壹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板的口頭承諾。案例:小李到壹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資是每月壹千多元,老板承諾他每月能拿到兩千多元的工資。工作幾個月後,小李拿到的還是每月壹千多元,因而產生糾紛。最後,因老板口說無憑,小李沒有得到他希望的報酬。 (四)、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註意。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試用期結束就要求勞動者走人是耍賴;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五)、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壹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六)、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環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學性的制革、制鞋行業企業,還有機械加工行業可能給工人帶來的機械性傷害的工作環境,都要在合同中對環境危害可能造成的傷害明確表達出來。 (七)、社會保險約定。有的企業以“不辦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 (八)、不要簽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壹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壹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九)、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十)、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壹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 蓋手印不作為簽勞動合同的必要執行條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只要有簽字或者蓋章即有法律效應,勞動者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工作證件、打卡記錄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需要平等協商的,明確雙方當事人在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然後需要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