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維修基金是不允許個人申請使用的,集體申領可以是整個小區,也可以是單獨的某棟樓,需要全體小區業主或者某棟樓的全體住戶全都已經交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而且還需經過全體小區2/3業主同意。
小區公維金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提出維修和改造計劃,在經業主委員會或所在社區居委會同意後,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並經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
申請使用維修基金應提供的材料如下:
1、以單位名義出具《××單位關於使用售後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的申請》。
2、《售後公有住房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
3、《售後公有住房維修基金使用各業主分攤表》,需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以戶數為單位)簽名。
4、《售後公有住房維修基金使用方案》,方案內容應包括:維修工程造價預算書、施工方案(根據需要提供)、工程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