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審程序中的反訴主要是指能否在二審程序中提出反訴。反訴的條件必須符合民事訴訟和起訴的條件。反訴的條件:(1)反訴只能由本訴訟被告對本訴訟原告提起,不得對原告以外的任何人提起。(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狀的法院提起。(3)反訴與本訴訟必須適用同壹訴訟程序。(4)反訴不能成為其他法院的專屬管轄權。(5)反請求與本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關聯。(六)備案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終結前,原告追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壹並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壹並審理。反訴請求雖然與本訴訟相關,但卻是獨立的,可以脫離本訴訟而存在。壹般會和這個訴訟壹起審理,但是如果原告撤訴,反訴可以繼續審理。如果原告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反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壹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僑居國外的中國人* *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僑團認證。
第壹百四十條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可以合並審理。
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