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高宗年間,眉州郡守邵博算是個清官。當時地方上有個“黑”客(我的意思是他做的是黑道買賣),擅長搞私家情報,經常拿著官場上那些人違法亂紀的證據去要挾當事方,給自己撈取好處。鑒於“人人都有骯臟的小秘密”,而秘密都是有價值的,這位黑爺在黑白兩道幾乎做到了通吃。但是,黑客那套到邵郡守這裏就不靈了。邵郡守做官有底線,又沒什麽黑料,所以最多跟黑客虛與委蛇壹番,卻並不真的幫他落實好處。黑客很惱火。
邵郡守當然不肯向楊某認罪。楊某也不含糊,先搞外圍突擊,把邵郡守底下壹個叫鄧安民的屬吏打死了,還剝光屍體給他看。啊呀,士可殺不可辱,怎麽能夠殺了還要辱呢?楊某這壹潑皮狠招讓邵郡守的防線徹底坍塌:夠了夠了,妳說什麽我就應承什麽吧。於是這案子轟轟烈烈審了十個多月,牽扯到當地幾百號吏民,甚至有十幾個人在審理過程中就直接給弄死了。
然後呢?冤死的鄧安民和那十幾個人怎麽個說法?大肆誣陷的黑客呢?挾私報復的吳某呢?以楊某為代表的壹大堆酷吏呢?然而,並沒有然後了。有個細節值得註意:故事裏別的人物都有名姓,就只黑客稱作“貴客”,這很耐人尋味。會不會他有幕後大BOSS呢?
也許等待翻盤的冤案太多,這案子在陰間又壹直審了三四年。有壹天,賦閑在家的邵某終於看到鄧安民來了,告知“冤已得伸,陰獄已具,須公來證之,公無罪也”,又讓邵某在文書上花押簽名。於是六天之後,邵某也死了——去陰間作人證。至此,整個故事迎來最後的反轉:有罪無罪的全死了壹個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