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8年6月+2008年10月之前,塞班島的免簽政策是:前往北馬裏亞納群島聯邦進行商務和旅遊的個人可以免簽入境,持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材料的有效機讀旅行護照者可以免簽入境。此外,持預訂座位往返機票者可免簽入境,停留時間不超過45天。
然而,2008年9月,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發布了壹項緊急通知。65438+2008年10月3日起,塞班島旅遊政策有變化。主要變化如下:
:塞班島面簽最新規定in。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最長停留期限由45天變更為14天(含);
2.入境時必須出示14天(含)不可退款、不可轉讓的往返機票;
3.申請人必須往返於美國以外的目的地;
4.被驅逐出境、拒絕入境或禁止入境美國或北馬裏亞納島者,不能享受免簽入境政策;
5.在美國或北馬裏亞納島有違法記錄者,不能享受免簽入境政策;
6.在美國被拒簽B1/B2商務/旅遊簽證的中國公民不能享受免簽入境政策;
7.關島-北馬裏亞納群島免簽信息表(CBPI-736表)在入境時填寫並簽字。
這是主要的變化。從上面可以看出,現在政策變化其實挺大的。如果已經被拒簽美國簽證,必須持有效期內的美國簽證入境。沒有簽證妳不能進入這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