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寫成“借條”;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3.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息;
4.借款人簽名並填寫日期。
根據《民法》第143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668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1.標題寫成“借條”;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3.貸款的幣種、金額、期限和利息;
4.借款人簽名並填寫日期。
根據《民法》第143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668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