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

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

 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是怎麽樣的?請看下面:

 簽訂流程: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就業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戶籍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若用人單位無人事保管權(包括私營、民營、三資企業員工及國有企事單位編外聘用人員),可將人事關系委托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門審批的、具有人事代理資格的人才服務機構代理,該人才服務機構將作為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蓋章、接收;

 3、簽訂好的《就業協議書》送至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4、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同意蓋章,並及時將《就業協議書》反饋至用人單位;

 5、依據《就業協議書》,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制作當年就業計劃,並上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開具《就業報到證》。

 大學生最關註的就業協議書問題

 1.請問學校發給我們的就業協議書有什麽用?

 答:就業協議書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協議書》。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是與畢業生達成就業意向後接收畢業生的憑證。

 對於學校來說――是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的依據。

 對於畢業生來說――首先,是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落實就業單位的憑證;其次,是為自己辦理派遣或就業報到手續的'重要依據。

 2.請問就業協議書如何使用?

 答:發放: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和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壹印制,壹式四份,由學校擇業指導處統壹發放,人手壹份,按編號發放使用;

 簽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本人簽字、畢業生所在院系、學校擇業指導處、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後生效。

 最後由用人單位保留壹份,畢業生所在院系保留壹份,畢業生個人保留壹份,並向學校擇業指導處提交壹份,用作為畢業生辦理報到手續的依據。

 3.我如果違約,請問怎麽辦理解約手續?

 答:畢業生必須首先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就業協議,由原單位開出解約證明;然後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由所在院系審批蓋章;最後持以上所有材料到擇業指導處換發協議書。

 4.請問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壹樣嗎?兩者有什麽區別?

 答:從功能上來講,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資方發生糾紛時維權的必要材料,而就業協議主要是應屆大學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要依據。

 如果畢業生前往用人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書的使命即告完成。

 5.在就業協議書使用過程中還有什麽需要註意的事項嗎?

 答:⑴應慎重簽約。

 就業協議書明確了勞資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生效後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壹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⑵應妥善保管。

 每位畢業生只能有壹式四份、編號相同《就業協議書》(每生壹號,註意同宿舍混拿)。

 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畢業生重復簽約,維護畢業生就業誠信和學校聲譽。

 如果不慎遺失就業協議書要按相關程序補辦。

 ⑶簽約時還應註意就業協議書備註欄的附加條款。

 例如:協議期內工資的多少、違約時是否交納違約金、因特殊原因是否終止協議效力等易產生糾紛的條款,應與用人單位協商附加此類條款。

 附加條款與就業協議書同時生效。

 6.請問就業協議書如果遺失後如何補辦?

 答:⑴前往所在院系查詢原就業協議書編號,並開具兩份遺失證明(內容包括:學院、姓名、學號、專業、遺失的協議書號及情況說明,並請註明:?若出現重復簽約,後果自負。

 ?);

 ⑵壹份證明交到《甘肅日報》刊登遺失啟事;

 ⑶另壹份證明和遺失啟事(或報社發票)交至學校擇業指導處;

 ⑷經就業指導處報省教育廳審核、公示7-10天,若無問題通知畢業生領取新的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