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爾遜·羅裏拉拉·曼德拉(1918 July 18)出生於南非特蘭斯凱的壹個大酋長家庭。他擁有南非大學和威特沃特斯蘭德大學的文學學士學位,是壹名合格的律師。曼德拉從小個性鮮明,崇敬民族英雄。他是家裏的長子,被指定為主要繼承人。但他說:“我絕不會以酋長的身份統治壹個被壓迫的部落”,而是“以軍人的名義投身於民族解放事業”。他毅然走上了追求民族解放的道路。65438年至0944年,參加南非非洲人國民大會。1948當選為非國大青年聯盟全國書記,1950被任命為非國大青年聯盟全國主席。65438年至0952年,先後擔任非國大執委、德蘭士瓦省主席、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同年年底,他成功組織並領導了“反抗不公平法律運動”,贏得了所有黑人的尊重。為此,南非當局曾兩次禁止他參加公開集會。
1961 6月,曼德拉創立非國大軍事組織“民族之矛”,並任總司令。1962年8月,曼德拉被捕入獄,年僅43歲。南非政府以政治煽動和非法越境罪判處他五年監禁。1964年6月,被控陰謀顛覆罪,被判無期徒刑。從此,他開始了漫長的鐵窗生涯。他在獄中遭受了27年的迫害和折磨,但他依然忠貞不屈。1990 2月11日,南非當局迫於國內外輿論壓力,宣布無條件釋放曼德拉。同年3月,被非國大全國執行委員會任命為副主席並代行主席職務。7月,1991當選主席。1994年4月,非國大贏得了南非第壹次不分種族的大選。同年5月,曼德拉成為南非首位黑人總統。1997 1997 2月,曼德拉辭去非國大主席職務,並表示不會參加6月的總統選舉,1999。1999 6月正式辭職。
主要作品有:《自由之路不會平坦》、《奮鬥就是生活》、《世界自由宣言》和自傳《自由之路漫漫》。
199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曼德拉“烏弗埃-博瓦尼和平獎”。1993 10 10月,諾貝爾和平委員會授予他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他為廢除南非種族歧視政策所做的貢獻。同年,他與時任南非總統德克勒克壹起被授予費城自由勛章。曼德拉於1998年9月訪美,獲得美國“國會金獎”,成為第壹個獲得美國最高獎項的非洲人。2000年8月,他被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授予“卡馬”勛章,以表彰他在領導南非人民長期爭取自由、實現新老南非和平過渡以及擔任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主席期間做出的傑出貢獻。
1992曼德拉與溫妮分居,1996年3月19日,法院判決曼德拉與溫妮離婚。現任妻子格拉薩·馬謝爾(Graca Machel)是莫桑比克前總統薩莫拉的遺孀,她於1998年7月與曼德拉結婚。
1992 10首次訪華,5日被北京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5月,曼德拉總統應邀訪華。他是第壹個訪問中國的南非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