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XX公司
請核對下表中往來帳款。
望貴公司在收到本對帳函後進行確認、簽字並加蓋財務章後交我公司經辦人或寄回我公司當地辦事處。
若有疑問,請來電詢問。
如您對本公司有任何寶貴意見,歡迎您在建議欄中告知。
謝謝!
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地址:郵編日期:然後附上妳們要對帳的表格,表格的主要內容有合同號、項目名稱、產品、合同金額、已付(收)款金額等,可根據需要自行加減還有壹種是每年審計的時候要發詢證函,這個函件會計師事務所都有格式。
對賬函內容有:從對賬函的內容上看,壹般情況下是由兩部分內容構成的:壹是對賬聯,由發出對賬函的壹方根據自己的財務記錄,列明原因並推導得出結算數額,並蓋章、簽名,以示對該數額負責。有些時候,發出對賬函的壹方不僅在此部分告訴相對方最終的往來金額,而且還具體描述業務發生的過程,包括貨物的發出時間、數量,提供勞務的時間,已經結算的金額等情況;二是確認聯,由相對方對對賬聯所確認的包括往來數額在內的信息進行核對,如無異議則蓋章、簽名確認。
對賬函的法律意義:
從法律上看,對賬函至少具有如下三個方面的法律效力:
(壹)有效地證明了交易關系的存在;
(二)有效地證明了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壹份經過相對方有效確認或者部分確認的對賬函相當於欠條;
(三)可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根據民法通則第壹百四十條之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壹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因此,壹份表述恰當的對賬函還可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