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驗室安全
1.1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
1.2部門安全文件
(壹)生物危害防護:參見國家標準GB19489-2004《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壹般要求》。發布於2004年01-5,實施於010-01。)
(b)實驗室安全:原則和措施見(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指南,中國人大和中國衛生行業標準WS 233-2002)。發布於2002-12-03,實施於2003-08-01。)
1.3應用:
以上操作程序適用於微生物學系所有科室。工作人員或訪客必須遵守規定。
1.4對新法規或現有法規的修訂:
任何新規定或對現有規定的修訂必須通知負責部門安全的人員和相關人員,他們將建議部門主管考慮實施這些規定。
1.5生物危害
1.5.1與各種操作相關的生物危害水平取決於:
A.傳染性物質自己處理:
根據傳染性物質對個人和社區的潛在危險以及空氣傳播的可能性,將其分為不同的等級。所采用的分類見“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壹般要求”。原則和措施(見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指南)。
B.使用的設備和設施:
“實驗室安全”中規定了處理不同等級傳染性物質的要求。這些符合要求的設備要承擔重要的臨床工作,科室負責人必須保證汙染物水平。
C.培訓,特別是員工的安全培訓和安全經驗積累。所有員工都應接受壹定的培訓,能夠安全地處理實驗室中可能遇到的任何物質,避免接觸實驗中不能處理或超出實驗室規定的傳染性物質。即使暴露事故發生在實驗室,也要正確處理。
1.5.2感染性物質的分類
1.5.2.1分類系統
生物危害防護:[見1.2 (a)]。根據生物因素對個體和群體的危害程度,分為四個等級,危害等級ⅳ危害最大。
1.5.2.2危害群/生物安全等級:1-4。
A.風險群/生物安全等級:1-對健康成人無致病性,對社區無危害。通常壹般微生物操作就夠了,不需要特殊的安全設備,工作附近要有洗手設施。培養基中含有不明物質,因此適當的處理對於所有級別的安全都非常重要。
B.風險群/生物安全級別:2-與人類疾病有關的物質,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具有中度危險,具有壹定程度的社區危險性。醫院微生物室涉及的絕大多數物質都屬於這個安全級別,應該張貼生物危害警示,限制進入。應使用醒目的標語。如果第壹類和第二類物質可以在空氣中傳播或飛濺,應使用相應的操作控制臺。實驗室應提供類似的防護服和手套、護目鏡,尤其是戴隱形眼鏡的護目鏡,以及具有類似安全水平的洗手設施,工作區域附近還應有高壓滅菌裝置。應該有對所有廢物和可重復使用的設備進行消毒的具體程序。
C.風險人群/生物安全級別:3-與人類疾病相關的物質,這些物質具有潛在的空氣傳播性,可導致嚴重和致命的疾病,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具有高度危險性,並具有壹定程度的社區危險性。所有含有或疑似含有生物病例的標本必須貼上“汙染註意”標簽,並在標本容器和應用清單上註明。然而,作為預防性保護,這是不夠的。所有血液、體液、分離的人體組織等。應意識到壹般防護,都應視為傳染源。在這個生物安全級別,實驗室應該控制對它的訪問。所有涉及的物質都應使用壹級或二級工作臺進行操作,或者所有廢物,包括工作服和可重復使用的設備,都可以根據二級操作註意事項進行去汙。
D.風險群/生物安全等級:4——對個人危險,如生物安全等級3,但對社區高度危險。這些傳染性物質包括:
蜱腦炎病毒
智利班亞-剛果牛出血熱病毒
馬爾堡病毒
埃博拉病毒
拉格薩熱病毒
朱寧HF病毒
馬丘波HF病毒
瓜納魯托HF病毒
猴皰疹病毒(B病毒)
所有實驗人員必須遵守以下預防措施(1.6):
1.6.1工作服
所有實驗室成員必須始終穿著工作期間提供的工作服。離開實驗室時,工作服必須掛在指定的地方,不允許在實驗室外洗滌工作服。
b .處理含有或懷疑含有生物安全3級物質的標本時,必須在工作服外穿隔離衣。
c .在生物安全控制臺中處理標本和培養基時,必須戴手套。
1.6.2水槽
水槽必須配有清潔劑和紙巾。
1.6.3洗手
所有工作人員在離開工作區域前必須洗手,並首先脫下工作服和手套。
1.6.4食品、飲用水、吸煙和化妝品
不允許將食物和飲料帶入任何處理標本的房間。處理標本的任何地方都不允許吸煙。任何處理標本的地方都不允許使用化妝品。
1.6.5傷口和擦傷
手上的傷口和擦傷必須用防護材料覆蓋。
1.6.6個人衣服
個人衣物不允許帶入實驗室,必須存放在上鎖的櫃子裏。
1.6.7口腔移液管
這是禁止的。需要機械移液裝置。
1.7常規預防措施適用於所有血液、體液和組織樣本的操作:
1 & gt;盡可能避免使用註射器、針頭或其他尖銳工具。
2 & gt用過的針頭和壹次性刀具必須扔進有蓋子和桶的特殊容器中,以便安全處理,並防止容器裝得過多。
3 & gt用過的針頭不允許重復使用或用手操作。
4 & gt碎玻璃壹定要放進硬容器(不要用手),然後放進黑色垃圾袋。如果被汙染了,就用黃色垃圾袋。
5 & gt接觸潛在傳染性標本的培養基和組織時,戴上防護手套,以防止直接接觸皮膚。如果手套明顯被汙染,必須在更換前取下。手上有皮炎或傷口的工人,如果需要間接接觸傳染性物質,應戴防護手套。
6 & gt處理標本、完成工作,甚至戴上上述規定的手套後,都要定期洗手。
7 & gt當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體液被汙染時,應停止工作洗手,並戴上壹次性手套清理汙染區域。建議使用含有效氯1000ppm的次氯酸鈉溶液。如果汙染面積較大,用浸有次氯酸鈉溶液的濕布覆蓋10min以清除汙染,並標註相應的警示,將廢棄物和手套丟棄至生物安全級物理容器中。註意濺起的水滴和流動會把汙染帶到主要汙染區域之外。
8 & gt實驗室使用的所有潛在汙染物質都需要去汙,最好先進行高壓處理。
9 & gt任何可能產生飛濺或氣溶膠的操作都應在生物安全控制臺上進行。這些操作包括離心、血清分離、混合、超聲波、收集受精卵的組織以及處理含有濃縮傳染性物質的樣本。
1.8實驗室材料處理
a & gt黑色塑料袋用於收集未受汙染或需要處理的高壓廢物。
b & gt廢紙常用來收集未被汙染的廢紙,用過的紙巾等等。
c & gt所有潛在傳染性物質必須高壓滅菌或焚燒。
d & gt所有丟棄的標本、培養基和實驗室廢棄物必須放在專用容器中。
e & gt2%新鮮配制的次氯酸溶液裝在白色聚丙烯罐中,可用於臨時處理工作中丟棄的標本、汙染的吸頭和棉簽,然後在壹天工作結束時進行高壓處理。
f & gt黃色塑料袋用於處理受汙染的實驗室廢物。工人們應該把它們封起來燒掉。
g & gt壹個有蓋子和標簽的硬容器用來裝尖銳的針狀物。
1.9實驗室傳染性物質的消毒
高壓的
A.培養基中的所有傳染性物質都應該加壓,除非它們是為焚化準備的。高壓最大的好處是傳染性物質可以離開實驗室,保證安全。
用於此目的的高壓設備應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在醫療技術人員的監督下操作。
C.高壓設備應由醫院設備組定期檢測和檢修。這些測試包括商業上可獲得的孢子試紙實驗。若幹高壓設備應有使用記錄,從使用之日起,由醫技人員連續記錄。任何差異都應報告給安全人員。
1.10用於去汙
去汙劑:
1 & gt;次氯酸溶液:含有效氯1000ppm的2%次氯酸溶液新鮮配制於白色聚丙烯罐中,置於多個工作室。
2 & gt5% Printol:其50%水溶液用於處理濺在地板和家具上的汙染。
3 & gt戊二醛:新鮮配制成壹定濃度,主要用於離心機等不能使用次氯酸鈉的儀器去汙。
4 & gt75%乙醇:主要用於清潔表面的快速去汙。
1.11離心機
1.11.1註:
a & gt離心機用的試管要用粗管或塑料,離心前要仔細檢查有無缺陷。
b & gt離心機應放置在合適的位置,在操作過程中應能看到離心機圓筒,以便離心機框架能正確放置在轉子上。
c & gt離心桶和離心機框架成對使用,裝載後應小心平衡。
d & gt為了避免從架上掉下來,把試管裏的溶液灑出來,壹開始轉速很低,後來逐漸提高。
e & gt離心機內筒應由高級人員定期查找,內壁必須定期用戊二醛清洗,清除汙染。
f & gt離心含有或疑似含有生物安全操作的3級標本時,必須密封,密封蓋只能在1級生物安全操作控制臺打開。
1.11.2離心機,試管破裂。
a & gt如果離心過程中出現或懷疑出現試管破裂,應立即關閉電機,30分鐘後才能打開離心機蓋。
b & gt如果離心後發現破裂,應立即關閉機蓋,並保持至少30分鐘。
c & gt立即通知安全官員。
d & gt戴上厚手套,用鑷子或棉針清除碎玻璃碎片。
e & gt所有破碎的試管、玻璃碎片、離心桶、轉子必須放入專用消毒劑中清除汙染,消毒劑要求無腐蝕性,對生物安全物質浸泡有效。然後,要麽泡24小時,要麽高壓。
f & gt未破損的帶蓋試管也應放入另壹個裝有消毒劑的容器中,然後對其內容物進行處理。
我& gt離心缸必須用戊二醛棉簽清洗過夜,然後反復擦拭,再用水清洗,晾幹。
g & gt裝有生物安全3級物質的密封離心機桶必須在密封狀態下取出,並在生物安全1級操作控制臺中打開。如果試管破裂,應松松地蓋上離心機桶的密封蓋,以便對離心機桶施加高壓。
1.12破裂和溢出
應將任何重大破裂溢出通知安全人員。在處理含有或疑似含有生物物質的溢出物時,應首先征求安全人員的意見。
1.12.1的病毒培養基滲漏
a & gt用浸有20%次氯酸鈉的紙巾蓋住溢出的容器碎片。
b & gt覆蓋10-15分鐘。
c & gt戴上壹次性手套,用合適的容器(如塑料袋,但不包括碎玻璃或其他尖銳物體)清潔紙巾和碎片,並用壹塊紙板清潔。不要使用刷子或除塵器,除非它們適用於高壓。讓妳的手指遠離碎玻璃。
d & gt將碎片和用過的垃圾放入實驗室垃圾箱。
e & gt用常規工作消毒劑擦拭汙染區域及其周圍可能的飛濺區域。
1.13泄漏標本
實驗室中未泄漏的樣本應放在塑料密封袋中送回病房。
1.14紫外線消毒:培養基、試劑分裝和患者血清應保存在-70℃和-30℃冰箱中。當處理儲存在-30°C或以下的冰箱中的材料時,例如,當取出樣品或將樣品放入低溫冰箱中時,應戴上手套。
1.15生物安全櫃(臺灣)
實驗室應配備二級生物安全櫃。
1.15.1級
壹:基本要求:定向流動保護,要求氣流從外部流入安全櫃,遠離操作者,指向傳染性物質。經HEPA過濾排出後,由導管嚴密引導至室外,以排除去汙後的各種蒸汽。
二:基本要求:過濾後的氣體垂直流動,既保護了操作者又保護了工作不受汙染。
IIA:過濾後的氣體70%循環到工作區,廢氣被引至室外,經HEPA過濾。內流工作區的平均氣流速度為0.4m/s或稍高。
IIB:平均流入氣體速度為0.5米/秒或更高。根據不同類型(IIB1、IIB2、IIB3),氣體排放比從70%到100%不等。根據工作選擇不同的類型。例如,有毒化學品和放射性同位素不能回收到工作區。
三:基本要求:操作人員要安全隔離傳染病,整個操作流程要完善。安全櫃所在的環境也要進行壹定程度的隔離,防止手套破裂。
1.15.2安裝生物安全櫃
為了起到壹定的安全保護作用,安全櫃壹定要註意安裝位置,廢氣要通過管道,保護環境不受汙染。如果您需要購買這種設備,您應該聯系CUHK安全辦公室,以獲得有關類型、品牌、風格、安裝位置和安裝以及與其他設施的相鄰關系的指導。
1.15.3常規檢查和安全操作,以及工作區域的消毒。
有詳細說明安全櫃日常使用的操作說明,其中還應包括安全櫃發生事故時應采取的行動。每個用戶在簽字前必須閱讀規定。
1.15.4註:
安全櫃應該盡量保持在不安全的狀態,但是有時候因為安全櫃發生事故,用戶也是被迫的。此時應該貼個通知,警告別人不要再用了。
1.15.5凈化和重新認證
由受過訓練的人員,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去做汙染工作。要求:安全櫃在密閉條件下用多聚甲醛幹蒸汽蒸,使用濃度為8500ppm。(安全櫃的容積應包括外圍供電和廢氣過濾設備。)在溫度為20-25℃、相對溫度不低於60%的條件下保持4h。如果允許,甲醛蒸氣可以直接帶出室外;如果沒有,可以用安全櫃裏的氨基碳酸氫鹽吸收。
由於空氣的穿透力有限,在處理潛在傳染性物質時,最好使用HEPA過濾器,然後經過高壓或焚燒後丟棄。
1.17.5.2重新認證
這項工作由專門人員進行,除汙後重新認證安全櫃的性能,更換過濾網,測試是否有漏風,空氣流量是否符合規定,測試過濾網的性能。重新認證應至少每年進行壹次,或者在設備被移動和過濾器被修理後進行。應保存去汙、維護和重新認證的記錄,並方便用戶查閱。
2.實驗安全操作程序:
2.1工作人員在采集標本過程中應防止病原微生物的傳播和感染,並對標本的來源、采集過程和方法做好詳細記錄。
2.3吸煙、進食等。在實驗期間是絕對禁止的。不要用手摸頭和臉。
2.4當樣品處理過程中容易產生高度危險的氣溶膠時,需要同時使用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生物安全櫃和/或其他物理防護設備。如果可能產生含有生物因子的氣溶膠,應在合適的生物安全櫃中操作。細菌分離培養、菌種啟封、種子轉移、研磨、稀釋等操作應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2.5使用接種環時,接種環應在工作燈的內火焰中燃燒,避免菌液或菌塊飛濺。
2.6稀釋菌液時,將吸管和針頭慢慢插入試管或燒瓶底部,註意避免產生氣泡或氣溶膠。
2.7使用註射器加樣時,使用過的針頭不應放回套管內或從註射器和針頭上拔下,而應直接放入尖銳的儀器收集器內,以免劃破皮膚,造成接種感染。
2.8菌種庫應設專人管理,並按照國家微生物菌種管理辦法執行。2.9在進行毒菌作業時,不要戴著被汙染的防護手套去觸摸門把手、儀器或毒菌區以外的區域,以免不慎擴大汙染範圍。
2.10檢測結束後,對操作過程中可能接觸到生物危害或被汙染的檢測儀器和物品,必須進行高壓消毒,不能高壓消毒的設備和儀器,要用有效的消毒劑擦洗,然後用紫外線燈進行短距離長時間消毒。
2.11實驗中如發生意外汙染,應立即通知負責人,並做好處理汙染物及相應區域的準備,不得擅自使用其他禁止的方法進行消毒。
2.12實驗室的任何微生物樣本和廢棄物,都必須經過高溫高壓滅菌處理後,才能作為壹般垃圾處理。
2.13實驗室使用的任何個人防護設備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實驗室應確保有足夠的具有適當防護等級的清潔防護服可供使用。妳還應該穿戴其他個人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口罩、頭部和面部保護罩等。
3.實驗室汙水處理和消毒程序:
3.1實驗室內含有生物危害的臨床標本和被汙染的壹次性物品,檢驗完畢後應在操作臺或實驗區用紫外線燈近距離消毒2小時以上,高壓消毒後方可丟棄或焚燒。
3.2可重復使用的實驗用品和設備應在實驗完成後,在操作臺上或實驗區用紫外燈近距離消毒2小時以上,然後交由相關人員進行高壓消毒和煮沸沖洗。
3.3實驗中使用的試管、吸管和註射器應裝在密閉容器中,高壓滅菌後取出。
3.4培養物或實驗室廢棄物在廢棄前必須經過高壓滅菌和紫外燈長時間近距離照射。不允許堆積垃圾和實驗室廢棄物。裝滿的容器應該定期運走。在去汙或最終處置之前,應將其儲存在指定的安全地方,通常在實驗室區域。
3.5實驗室廢物應裝在適當的密封和防漏容器中安全運出實驗室。有害氣體、氣溶膠、汙水和廢液應經過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後排放,並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3.6在實驗過程中,如果標本或含有標本的預處理液被打翻,汙染了控制臺或地面,應在汙染區用70%酒精飽和的衛生紙覆蓋,15分鐘後可除去衛生紙。
3.7實驗室未經高溫消毒的汙水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系統,不允許混入生活垃圾中。
4.事故處理程序:
4.1如果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通知實驗室主管和醫院生物安全辦公室,並在相關人員的指導和監督下處理事故現場。絕對禁止在不報告的情況下對事故現場給予不規範的處理。
4.2實驗過程中,如果汙染物濺到體表,或有割傷、刺傷、燒傷、燙傷等。,應立即停止實驗工作進行緊急處理,並更換被汙染的實驗服。皮膚表面要用消毒劑清洗,傷口要用碘酒或酒精消毒,眼睛要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
4.3如因菌液溢出、含菌種的培養管破裂造成中、小面積汙染,可用大於汙染面積25%以上的紗布覆蓋,邊緣用脫脂棉圍住。將5%苯酚溶液或70%酒精倒入紗布中,浸泡2小時以上(加入適量溶液防止幹燥),然後用紫外線燈近距離照射2小時以上(1米以內);受汙染的儀器、容器等。立即用70%酒精浸泡2小時以上,然後再次穿上防護服進入室內,將汙染的溢出物和清洗用的紗布盡快裝入能承受高壓並施加高壓的雙層塑料袋中。
4.4如發生氣溶膠汙染或大面積汙染,應立即停止實驗並關閉實驗室,汙染區用紫外線燈消毒過夜;第二天對汙染區域進行密閉空氣熏蒸24小時(乙醛消毒法:5ml乙醛+2g高錳酸鉀/m3空間)。
4.5臨床醫務人員應對事故受害者和消毒人員進行醫學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