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確權'鄰居故意不簽字應該怎麽辦?
此種情況,按照《地籍調查規程》(2012)處理。該規程相關內容如下:調查員、本宗地指界人及相鄰宗地指界人應同時到場進行指界,並在地籍調查表上、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上或土地權屬爭議原由書上簽字蓋章確認。 違約缺席指界:1) 如壹方缺席,其宗地界線根據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及另壹方所指界線確定。2) 如雙方缺席,其宗地界線由調查人員根據土地權屬來源資料、實際使用現狀及地方習慣確定。3) 將現場調查結果及違約缺席定界通知書(見附錄G)送達違約缺席者。違約缺席者對調查結果如有異議,須在收到調查結果之日起15日內,重新提出劃界申請,並負責重新劃界的全部費用。如逾期不申請,經公告15日後,則上述1)、2)兩條確定的界線自動生效。指界人在指界後,不在地籍調查表上、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上簽字蓋章的,參照違約缺席指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