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詐騙報案後三四天通知過去簽名是為什麽

詐騙報案後三四天通知過去簽名是為什麽

案件被處理了。如果當事人是行為人,在公安機關做完筆錄後,過了幾天又通知去簽字,說明案件要處理了,通知去簽字,是下達告知和處罰決定,需要當事人簽字。如果當事人不去,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傳喚到案。如果當事人是受害人,則通知去簽字,說告知案件已經處理,需要在送達回執上簽名確認收到處理結果。如果是證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公安機關通知去簽字,說想變更證言,這時當事人可以選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