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人的簽名和手印都是對其遺囑真實意思的確認。如果簽名是假的,手印是真的,就要核實遺囑的法律效力。原則上簽名和手印的重要性不能相提並論,只能說兩者都是壹種表現形式。
對遺囑的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以確認遺囑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