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合同時的註意事項 : (壹) 租賃合同 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室內包含設施,水電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 (二)要查看房東的 房產證 ,並索要壹份復印件。 (三)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 身份證 原件、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壹份,委托書。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 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壹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