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壹般不需要撤銷,但是當事人可以撤銷或者變更。如果遺贈人想撤回遺產,可以起草壹份新的遺囑,重新標註年、月、日並簽字。根據法律規定,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違背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撤回遺囑相關內容。遺囑有數份,內容沖突的,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所以,遺產是可以收回的。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遺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4.遺囑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意誌失敗有以下幾種情況:
1.因有效的遺贈和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敗
(1)因為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
(3)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4)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有沖突時,有沖突部分的遺囑無效;
2.因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造成的失敗。因為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普通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遺囑無效;
3.因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而導致的失敗;
4.多份遺囑內容沖突導致的無效;
5.因對不屬於自己的財產的無效處置而導致的失敗;
6.因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而導致的失敗;
7.因放棄或喪失繼承權而導致的失敗;
8.因清償債務而導致的失敗;
9.因遺囑人生前處置財產而導致的失敗。因為這部分財產在他生前已經處理完畢,有權處分,所以無效,因為不再是立遺囑人的遺產;
10,立遺囑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11.法律對遺囑的形式有壹定的要求,即使是真的也是無效的。
綜上所述,遺贈協議的當事人可以撤銷或者變更。遺贈的形式為遺囑,其撤銷適用遺囑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二條
立遺囑人可以撤回或者變更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違背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撤回遺囑相關內容。
遺囑有數份,內容沖突的,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